日前,交通部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兩節期間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加強兩節期間交通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部門、各大航運公司等單位認真做好節日期間交通安全生産工作,特別要加強客船交通安全工作。
交通部要求認真吸取2006年12月30日印度尼西亞跨海輪渡“斯諾巴地”號沉沒事故的教訓,敲響警鐘,進一步加強客船運輸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客(滾)船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各有關部門要督促航運企業、船舶堅決執行安全適航風級規定,不超風級開航。
港口企業要加大對車輛的抽檢力度,杜絕裝載危險品的車輛和“三超”車輛上船。船舶客運部門要嚴格按規定數量出售客票,確保船舶不超載。海事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嚴把簽證關,在船舶開航前,對客滾船裝載情況、綁扎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對超載船舶一律不放行。(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