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在談到審計幹部隊伍建設時,審計長李金華首次提出了“文明審計”這個概念,並對此進行了具體的闡述。
李金華説,“文明審計”的內涵包括六個方面:
●審計要依法按程序。
●遇事要先講道理。
●要善於聽取別人的意見,尊重別人。
●不講粗話、大話、過頭話,傷害別人感情。
●對審計情況要如實反映,實事求是地處理。
●遵守審計紀律,言行舉止文明。
“文明審計”是新形勢下對審計人員的更高要求,李金華要求審計人員“用審計別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用理解自己的理念來理解別人”。(中國審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