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印發《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設指導意見》,提出“十一五”期間,要建成覆蓋全國的衛生監督信息網絡平臺;建立健全衛生監督信息標準體系;完善衛生監督信息系統業務應用軟體;建立衛生監督數據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實現衛生監督工作實時、動態和科學管理,規範衛生監督執法行為,提高衛生監督工作效率。
《指導意見》指出,衛生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內容包括衛生監督信息網絡平臺、衛生監督信息標準體系、衛生監督數據信息交換平臺和衛生監督信息系統業務應用軟體。衛生監督信息系統要實現衛生行政許可審批信息管理、日常衛生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信息管理、衛生檢測與評價信息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重大活動信息管理、投訴舉報信息管理、衛生監督員信息管理、衛生監督數據信息綜合利用等業務功能。(衛生部新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