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印發了《關於大力發展水利職業教育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貫徹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進一步推動水利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
《意見》要求,要提高認識,牢固確立水利職業教育的重要基礎地位。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大力發展水利職業教育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樹立正確的人才觀的角度,增強水利技能人才培養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意見》明確了水利職業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即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水利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進一步滿足水利發展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水利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辦學條件有明顯改善,師資力量普遍加強,辦學規模進一步擴大,辦學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水利技能人才隊伍文化層次和業務水平進一步提高,技能型人才規模、結構和素質基本滿足行業發展要求,其中技師、高級技師佔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4.5%以上,並帶動中、初級技能人才隊伍整體協調發展。
《意見》要求各級水利部門和有關單位在發展水利職業教育中各司其職,充分落實主體責任。《意見》同時指出,發展水利職業教育要改革創新,大力推進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推進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的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加強 “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完善職業培訓方式方法,不斷探索水利職業教育發展的特色之路。
《意見》提出要突出重點,打造“水利職業教育示範院校建設工程”、“水利職業教育示範專業建設計劃”、“水利基層職工文化素質和勞動技能提升計劃”三項精品工程,即到2010年,爭取創建10所辦學條件良好、辦學水平較高、學生就業充分、特色鮮明、行業一流的水利職業教育示範院校;建設50個特色鮮明、起骨幹帶頭作用的水利職業教育示範專業點;累計培訓基層單位水利職工30萬人次,進一步緩解水利基層單位技能人才缺乏的問題。
《意見》強調指出,大力發展水利職業教育,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機制建設和基礎條件建設,營造輿論環境,為水利職業教育大發展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