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濫發車輛號牌、違反規定辦理駕駛證的車管警察,有可能被開除!1月21日,河南省公安廳對交通警察存在的問題進行公開曝光,並出臺硬性規定,嚴整交警隊伍。
資料顯示,去年一年,僅鄭州市汽車就上牌7萬多輛,巨大的市場使汽車號牌的管理和駕駛證的發放滋生出諸多問題,如少數民警以權謀私、權錢交易,違規發放機動車號牌,辦關係證、買賣駕駛證;少數民警不按法定程序辦事,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少數事故處理民警辦案不負責任,證據收集馬虎,導致對事故認定有爭議。
為此,省公安廳出臺硬性規定:今後,凡是違反執法規範、機動車號牌辦理程序、核發駕駛證要求和事故處理規定的,一律予以紀律處分、辭退,直至開除;凡是違反招聘交通協管員規定的,招聘的協管員一律清退,違反協管員參與交通管理工作規定,由此造成嚴重後果的,上一級公安機關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應引咎辭職或者予以撤職;凡拒不執行上級機關工作部署和有關指令,情節嚴重的,建議降職和取消警銜。(記者 闕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