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門認真學習和宣傳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以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為落腳點,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工作。
通知要求,把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放在加強農村市場監管、規範農村市場經濟秩序的突出位置,精心組織,週密部署。要認真清理農資經營主體資格,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切實加強流通領域農資商品質量監測,嚴厲打擊製作、發佈虛假廣告的行為。將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的重點和重心下移,加強對農村集市的監管,加大對農村無照經營的查處取締力度,擴大12315網絡的農村覆蓋面,不斷提高依法維權能力。加大對傳銷活動的打擊力度,遏制傳銷向農村蔓延。
通知強調,要穩步推進“訂單農業”,規範和發展農村經紀人,引導農民運用商標和地理標誌,提高農産品市場競爭能力。要加大對農村基層工商所的投入,改善辦公條件、交通工具和加強信息化建設,從物質條件上保證農村平安建設工作的開展。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講大局、講協調、講配合,履行職責、加強配合,共同推進農村平安建設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