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工作部署,信息産業部及時成立了部清理和規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小組,並於2月6日印發了《信息産業部關於做好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工作的實施方案》(信辦[2007]6號),對清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根據實施方案的安排,這次清理的範圍是部及部機關各司局、各通信管理局舉辦的面向本系統、基層、企業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以及部直屬單位、由部管理的學會協會組織舉辦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清理工作至7月中旬結束,分學習動員部署、自查自糾、審核公示、建章立制四個階段進行。
在學習動員部署階段,部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於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102號)、《關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於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意見的通知〉的實施方案》(國糾辦發[2007]1號,下稱《方案》),提高認識、統一思想。
在自查自糾階段,部要求各單位按照《方案》中提出的審核原則,對本單位評比達標表彰活動進行自查,摸清底數,列出具體項目,分別提出保留、合併、轉讓或撤銷的意見,對確需保留的要説明具體理由,並提供相關文件依據。
在審核公示階段,部對各單位上報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自查登記表》和《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自查統計表》,特別是擬保留的項目,進行甄別分析和審核,並與相關單位進行溝通,做好協調工作。
在建章立制階段,部要求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或完善加強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和規範的規章制度,並報部工作小組。
為指導各單位做好清理工作,部還印發了《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若干審核甄別原則》,以及評比達標表彰活動自查登記表、統計表等材料。
為切實做好清理工作,部要求各單位嚴格落實責任制,保證清理工作落到實處。同時,進一步明確:在清理期間,一律暫停舉辦新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除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批准的項目外,目前正在舉辦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立即停止,進行清理整頓,對已收取費用的要立即如數退還。部機關各司局一律不得自行舉辦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凡是不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項目,要求基層、企業、個人以出錢出物出工或以各種名目收費的項目,以開展活動為由違反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濫發錢物的項目一律撤銷。對在清理期間繼續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一律視為頂風違紀,要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部工作小組將對部分單位的清理工作進行抽查和重點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