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黨的十六大執政為民的精神,福建省交通廳決定推出今年全省交通行業八項利民便民措施。八項利民便民措施是:
(一)全面實施“年萬里農村路網工程”,至2010年完成約8000個行政村、4.5萬公里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其中,對通縣公路未硬化路面的63個鄉鎮,今年完成20個鄉鎮通縣公路路面硬化,2005年內全部完成。
(二)今年幫助邊遠地區撤渡建橋15至20座,至2007年基本實現全省內河適宜建橋的渡口改渡為橋。加大陸島交通建設力度,至2010年基本解決福建省千人以上島嶼陸島交通問題。
(三)新建農村公路達到標準的,要積極創造條件開通客運班車。在已開通農村客運班車的公路沿線鄉村,逐步建設客運站場、候車亭。
(四)在高速公路、國省道幹線公路上增設省級或國家3A級以上旅遊景區標誌,危險路段加裝安全警示標誌,增設安全設施。加快省定事故多發路段的整治。
(五)全省公路收費站必須開足收費車道(高速公路規劃預留的車道除外),確保車輛暢通。因未開足收費車道造成在其它各收費車道排隊繳費的車輛均超過5台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各收費站主管部門必須在收費站醒目位置公佈投訴電話,對群眾投訴的問題進行認真查處。對車流量大,經常堵車的收費站,要根據地形條件進行拓寬改造,提高通行能力。
(六)高速公路為司乘人員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務設施和路況信息服務。
(七)新車辦理入籍繳費手續,只需填寫公路規費開徵申請表,附車輛照片、行駛證(含臨時行車執照)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報停車輛可在當月最後一天辦理次月報停復駛繳費手續。
(八)在廈門試點實行銀行代收公路養路費。
上述利民便民措施自2004年6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