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日,湖北省政府召開“五個專項治理工程”動員會,研究部署“十一五”期間全省小水泥、小火電、小造紙、城市污水和“四湖”流域綜合治理等專項整治工作。
湖北省長羅清泉出席會議,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周堅衛講話,副省長劉友凡、阮成發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小造紙、小水泥、小火電、城市污水是幾個污染“大戶”,治理好它們,就控制了污染源頭,將大大改善湖北水環境、大氣環境和人居環境,並在治理過程中實現經濟結構的優化。
在小造紙行業,湖北將限期取締不符合國家政策的落後生産設施,依法關閉污染嚴重的生産企業,實現造紙企業全面達標排放;對小水泥的整治中,將關停質量或環保未達標的立窯生産企業,鼓勵以等量淘汰立窯生産能力的方式建設新型幹法水泥生産線,以提高全行業的整體技術裝備水平;按時間表關停小火電,鼓勵通過兼併、重組或收購小火電機組並將其關停的方式,建設大型電源項目;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十一五”期間,縣以上城市(含縣城)必須建有生活污水處理廠,並全面開徵污水處理費。“四湖”流域是全國重要糧棉油水産基地,由於水系複雜、河網縱橫,至今仍然存在著防洪、排澇能力不足,血吸蟲病嚴重等突出問題,未來幾年,我省將投入數億元資金,完成西幹渠水利血防治理、洪湖圍堤加固、總幹渠疏挖、下內荊河疏挖等大型工程的建設,全面改善該流域的水環境。
五項治理工作目標
小紙廠:
(1)有化學制漿生産設施且單條生産線生産規模小于1.7萬噸/年的,一律取締。
(2)有草漿生産裝置且單條生産線生産規模小于3.4萬噸/年的,一律在2007年底前取締。
(3)向集中式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排污的,一律在2007年6月底前實施關閉。
(4)以廢紙為原料、生産規模小于2萬噸/年、到2008年10月底前仍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在2008年底前實施關閉。
小水泥:
2010年底以前,關停20萬噸/年規模以下質量或環保治理未達標的水泥立窯生産企業;鼓勵以等量淘汰立窯生産能力的方式建設日産4000噸以上新型幹法水泥生産線,力爭新型幹法水泥熟料産能比重到2010年提高到80%以上;力爭水泥生産企業減少到150家左右(減少30%);五年內水泥産品單位綜合能耗下降20%;石灰石資源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小火電:
“十一五”期間,全省關停33台小火電機組共130.2萬千瓦。其中:武漢市關停14台機組共53.8萬千瓦,黃石市關停5台機組共23.6萬千瓦,荊州市關停7台機組共16.9萬千瓦,隨州市關停2台機組共5.5萬千瓦,恩施州關停1台機組共0.4萬千瓦,十堰市關停2台機組共10萬千瓦,荊門市關停2台機組共20萬千瓦。
城市污水:
“十一五”期間,縣以上城市(含縣城)必須建有生活污水處理廠。2007年全省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於52%,2008年不低於60%,2009年不低於65%,2010年不低於70%。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及漢江流域的縣城2008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並投入使用,其他縣城要確保在2010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並投入使用。
“四湖”流域:
(1)防洪工程建設,重點實施洪湖圍堤加固工程,對沿堤涵閘進行整險加固和改建。
(2)排澇工程建設,重點對總幹渠、東幹渠、西幹渠等主要排水渠道進行疏挖清淤。
(3)水污染防治,重點建設流域內城鎮水污染處理設施,對區內污染企業實施改造,實現達標排放。
(4)水利血防工程建設,在流域內血吸蟲病滋生嚴重地開展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採取清淤護坡、抬洲降灘、修建阻螺沉螺設施等血防措施。
[短評]環保指標必須碰硬
五個專項治理項目,個個都很棘手,涉及到關停並轉、涉及到人員分流、涉及到地方稅收,但,每一項都不得不做。
用省長羅清泉的話説,環保指標是約束性的,是必須完成的,因為它是群眾利益之所在。
當一片片天空黯然失色,當一渠渠清水成為濁流,我們意識到,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構建和諧社會,不光要提高群眾收入,還要讓群眾喝乾淨水、呼吸新鮮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
小造紙、小水泥、小火電是典型的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産業,既是必須淘汰的落後生産力,又是人居環境的主要污染源。城市污水設施建設滯後、生活垃圾處理能力不足,也是影響百姓生活質量的重要因素。這些工作,越往後拖,壓力越大。所以,關停小火電、小水泥、小造紙,治理城市污染,是對百姓負責,對歷史負責,對未來負責。
治理一旦推開,勢必帶來陣痛。可長痛不如短痛。當規模替代零散、先進取代落後,當經濟結構借此完成優化升級,在我們面前展開的,將是一方發展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