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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改善鄉鎮公務員隊伍結構 拓寬鄉鎮幹部來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8日   來源:湖北日報

    為進一步拓寬鄉鎮幹部來源,改善鄉鎮公務員隊伍結構,探索和建立村級幹部激勵保障機制,根據湖北省委要求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於開展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考錄鄉鎮公務員試點工作的通知》(鄂組通【2007】23號)精神,今年上半年將在全省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考錄一批鄉鎮公務員。現將考錄工作的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錄計劃

    全省計劃錄用172名,其中直管市各3名,以農村人口為主的縣(市、區)各2-3名。

    二、報考人員條件和資格

    (一)報考人員基本條件: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素質;熟悉農村黨務、政務、事務工作,具有團結帶領黨員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領導能力;思想解放,求真務實,勤政廉潔,依法辦事,密切聯絡群眾,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品行端正,忠於職守,樂於奉獻,熱愛鄉鎮工作,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在村黨組織書記或村主任崗位上作出了突出成績,得到群眾公認。

    (二)報考人員基本資格:在職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且連續任職時間3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67年3月1日以後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內村級組織受到過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62年3月1日以後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三、考錄工作程序

    考錄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公示和錄用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4張1寸免冠彩色相片和畢業證書,到所在縣(市、區)委組織部報名,並如實填寫《2007年湖北省考錄鄉鎮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間從3月25日開始,4月2日截止。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依次參加筆試、面試和考核環節的選拔。筆試、面試和考核安排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分別實行百分制。以縣(市、區)為單位,根據筆試成績,按照考錄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照考錄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核人選;按照筆試、面試、考核成績3:3:4的比例計算個人總成績,根據個人總成績和體檢情況,由市(州)委提出擬錄人員名單,報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審批,在一定範圍內公示合格後,由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事宜。

    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考錄的鄉鎮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錄用,享受科員待遇。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錄用人員可繼續留在本人所在村工作一段時間(兼任原職),也可在鄉鎮機關適當崗位安排工作。

    本次考錄工作,不向報考人員收取報名費、考務費、體檢費等費用。熱誠歡迎廣大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踴躍報考。招考辦公室設在省委組織部。

    監督、諮詢電話:027—87231385

    湖北省考錄鄉鎮公務員試點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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