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為引導更多企業走創新發展之路,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知名品牌和持續創新能力的示範性創新型企業,“十一五”期間,江西省將選擇100家有重大技術創新行為的企業開展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2007年將遴選出首批30家企業。
據悉,試點企業主要在高新技術企業、省屬國有企業、轉制院所、科技型中小企業、民營科技企業中選擇,經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三部門共同審議後確定。
對已確定的試點企業,江西省將有選擇地給予支持,設立省創新型企業試點工作引導資金,落實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財稅、金融、政府採購、技術引進、知識産權等政策。同時,加大省級科技進步獎項中企業獲獎項目的比重,對創新業績突出的試點企業給予優先獎勵。通過評估,對其中試點成效顯著、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命名為“江西省創新型企業”,並從中擇優推薦“國家創新型企業”。對成績特別突出且符合條件的個別試點企業,授予“江西省五一勞動獎狀”,並作為“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的推薦單位。(記者 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