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華答記者問——
記者:2006年,我國萬元GDP能耗三年來首次出現下降,在看到這一積極進展的同時,一個嚴酷的事實是:沒有實現年初確定的萬元GDP能耗降低4%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少2%的目標。請問原因是什麼?
解振華:2006年節能減排目標沒有完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結構調整進展緩慢,服務業比重較低,增長方式依然粗放,特別是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增長依然偏快;二是節能降耗投入不足,一些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建設滯後,有些工程從建設到發揮作用要有一個過程;三是支撐節能減排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措施還未完全到位;四是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管理制度不完善;五是執法不嚴,違法成本低,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六是對節能環保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有待提高,具體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著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的現象。
記者: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和計劃報告裏都沒有再提年度節能減排指標,請問這是什麼原因?不提節能減排年度指標,會不會削弱節能減排工作?
解振華:國家不再提出節能減排年度指標,主要考慮是,節能減排取決於多種因素,有些措施當年可以見效,有些措施如結構調整、工程技術措施等見效需要一個過程。因此,把五年目標科學準確地分解到每一年,難度較大。
雖然國家不再提出節能減排年度指標,但並不意味著政府對節能減排工作的放鬆和弱化,更不是改變目標,減輕責任。相反,要務必做到“三個不變、一個加大”。
第一,決心不變。面對能源、資源的嚴重制約,不走節能減排的路,不走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路,我們無路可走。
第二,目標不變。“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萬元GDP能耗降低20%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少10%的目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約束性指標,這個目標必須堅定不移,確保實現。政府每年要負責任地向人大報告年度節能減排任務的完成情況,並在“十一五”期末報告五年的總體完成情況。
第三,責任不變。去年國務院已經把“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分解到各省(區、市),各級政府和有關企業要切實負起責任,並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和提出階段性的工作目標和任務,努力去完成,並作為監督考核的依據。
“一個加大”就是節能減排的工作力度不但不減,而且要繼續強化。
記者:2006年的節能減排目標沒有實現,加大了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總體目標的難度。面對嚴峻的形勢,國家今年將採取哪些措施推動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工作?
解振華:2007年是實現“十一五”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目標的關鍵年、攻堅年。今年節能減排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大戰略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精神,控制增量、調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實責任、強化監管,突出重點、強力推進,下最大決心,用最大氣力,紮實抓好節能降耗,發展循環經濟,加快污染治理,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增長方式轉變和質量效益提高,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年將採取八項措施推動節能減排工作。
一是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力爭關停小火電機組1000萬千瓦,淘汰落後煉鐵産能3000萬噸、落後煉鋼産能3500萬噸;進一步加大淘汰水泥、電解鋁、鐵合金、焦炭、電石等行業落後産能的力度;對沒有完成淘汰落後産能任務的地方,嚴格控制國家安排投資的項目。
二是推動技術進步。組織實施一批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行業共性、關鍵技術開發和産業化示範項目,在重點行業中選擇一批節能潛力大、應用面廣的重大技術,加大推廣力度。全面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資的支持力度,形成40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
三是加強節能降耗管理。督促各地制定階段性節能目標,出臺《節能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實施方案》,建立“目標明確,責任清晰,措施到位,一級抓一級,一級考核一級”的節能目標責任和評價考核制度。嚴格執行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強化對重點耗能企業,特別是千家企業節能工作的跟蹤、指導和監管,對未按要求採取措施的企業向社會公告,限期整改。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擴大能效標識在三相異步電動機、變頻空調、多聯式空調、照明産品及燃氣熱水器上的應用。擴展節能産品認證範圍,建立國際協調互認。組織開展節能專項檢查。研究建立並實施科學、統一的節能減排統計指標體系和監測體系。
四是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組織編制重點行業循環經濟推進計劃。制定和發佈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深化循環經濟試點,利用國債資金支持一批循環經濟項目。全面推行清潔生産,對節能減排目標未完成的企業,加大實行清潔生産審核的力度,限期實施清潔生産改造方案。
五是強化污染防治。增加安排國債資金和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及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繼續加大重點流域、重點行業以及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新建燃煤電廠同步安裝脫硫設施5000萬千瓦;現有燃煤電廠投産運行脫硫設施6500萬千瓦,形成脫硫能力約220萬噸。對非正常停運脫硫設施的電廠扣減脫硫電價,並實施處罰;組織開展專業化脫硫公司承擔建設和運行管理模式試點。
六是健全法規和標準。配合全國人大抓緊出臺《節約能源法》(修訂)和《循環經濟法》,抓緊制(修)訂配套法規。組織制定16個高耗能産品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16項節能設計規範、21項節能基礎及方法標準及71種終端用能産品(設備)能效標準。
七是完善配套政策。擴大實施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差別電價和水價政策。推進城鎮供熱價格改革,實行按用熱量計量收費。落實電廠脫硫上網電價政策。健全排污收費及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合理提高徵收標準。建立國家節能專項資金。制定節能節水和環保産品目錄,出臺鼓勵生産和使用列入目錄的産品的稅收政策。研究建立對量大面廣的節能産品的財政補貼機制。調整《節能産品政府採購清單》,研究試行強制採購節能産品的辦法。拓寬融資渠道,促進國內及國際金融機構資金、外國政府貸款向節能減排領域傾斜。
八是強化節能宣傳。
我們堅信,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一定能夠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