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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4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2007年中國保護知識産權行動計劃》説明

    為全面、系統、具體地闡述我國2007年保護知識産權工作的具體措施,有效指導全國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根據國家保護知識産權工作組的要求,保知辦會同工作組各成員單位制定了《2007年中國保護知識産權行動計劃》,包括10個方面的內容,276項具體措施。

    按照《2007年中國保護知識産權行動計劃》,各相關部門將在立法方面起草、制定、修訂14個涉及商標、版權、專利和海關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7個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在執法方面將開展“反盜版天天行動”、打擊盜版教材教輔專項行動、“藍天會展行動”等14個專項整治行動,11個日常執法項目;在審判工作方面將採取8項措施保障全社會自主創新能力和知識産權創造活力;在機制建設方面將採取建立高效的執法協調機制,完善、規範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服務功能等8個方面,46項具體措施;將通過舉辦大型宣傳活動、錄製宣傳節目、召開新聞發佈會等8種形式,74項具體措施加大宣傳力度;將通過編寫培訓教材、舉辦各類培訓班和講座等36項具體培訓措施,對黨政領導幹部、基層司法執法人員、企事業單位人員、法律工作者和大中小學生進行知識産權知識培訓;在國際交流與合作計劃中將通過對話、考察、合作、交流和培訓等26項具體措施,加強商標、版權、專利等知識産權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將通過籌建公安機關重點聯絡企業名錄、研究制定《關於加強國有大型企業知識産權工作的若干意見》等9項具體措施推進企業知識産權保護工作;將通過定期召開與外商投資企業定期溝通協調機制會議,建立企業知識産權海外維權熱線及網絡服務平臺等8項具體措施為權利人提供服務;另外,還將重點開展23項知識産權保護課題研究。

 

2007年中國保護知識産權行動計劃

  一、立法計劃
  (一)修訂有關商標保護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
  1.加快《商標法》修改工作進程,完成修正案草案。
  2.繼續做好《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工作。
  3.抓緊修訂《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規定》。
  (二)起草、制定、修訂有關著作權保護法律、法規、規章
  1.為加強對我國優勢領域—民間文學藝術的保護,積極開展《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辦法》的調研和起草工作。
  2.為實施著作權法律、法規,制定並出臺《著作權合同登記備案辦法》。
  3.結合國情,制定並出臺《教科書法定許可付酬辦法》。
  4.為降低著作權人維權成本,保障著作權交易安全,修訂並出臺《作品自願登記管理辦法》。
  5.為適應著作權保護面臨的新形勢和新問題,做好《著作權法》第二次修訂調研工作。
  6.根據《著作權法》,抓緊制定《廣播電臺電視臺法定許可播放錄音製品支付報酬辦法》。
  (三)起草、制定、修訂有關專利保護法律、法規、規章
  1.研究修訂《專利法》。
  2.抓緊修訂《專利代理條例》,規範專利代理行為。
  3.起草制定《跨區域專利案件聯合執法辦法》。
  (四)起草、制定、修訂有關對外貿易和海關知識産權保護法律、法規、規章
  1.研究制定《對外貿易知識産權保護辦法》。
  2.修訂和完善《知識産權海關保護條例實施辦法》。
  (五)研究、制定知識産權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
  1.根據知識産權刑事司法保護的實際情況和侵犯知識産權犯罪的特點,在總結2004年以來知識産權刑事審判經驗的基礎上, 抓緊研究,進一步完善“兩高”《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産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制定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3.制定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4.繼續開展關於馳名商標司法認定、字號與商標權利衝突、音樂電視著作權案件等方面的調研,出臺司法解釋。
  5.進一步深入開展專利侵權判定有關問題調研,根據《專利法》修改情況適時研究制定涉及侵犯專利權認定標準的司法解釋,解決審判實踐中比較突出的法律適用問題。
  6.進一步開展知識産權行政案件司法審查的範圍、標準、程序、裁判方式等問題的調研,條件成熟時,出臺司法解釋。
  7.制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産權審判工作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

  二、執法計劃
  (一)專項行動
  1.開展“反盜版天天行動”,堅決打擊各類侵權盜版活動,樹立我國政府保護知識産權的良好形象。
  2.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以打擊盜版教材教輔為重點的專項行動,嚴肅查處學校購買、使用盜版教材教輔讀物的行為。
  3.將網絡侵權盜版犯罪作為打擊重點,切實維護中外權利人的合法利益。
  4.繼續開展“藍天會展”專項行動。
  5.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打擊盜版DVD壓縮碟的專項整治行動,加強音像市場專項整治。
  6.開展打擊音像遊商地攤及無證照經營行為的專項行動。
  7.開展專項行動,切實加大保護奧林匹克標誌的力度。
  8.繼續部署開展查處重大不正當競爭案件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查處倣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企業名稱等行為。
  9.開展農用物資商標專用權、農産品商標和地理標誌保護專項行動,切實維護生産經營者合法權益。
  10.開展以茶葉、果品、酒類、副食品等地理標誌為保護對象的專項執法檢查。
  11.鞏固網絡專項治理成果,繼續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治理行動。
  12.鞏固計算機軟體預裝管理的成果,繼續開展打擊非法預裝計算機軟體專項治理行動。
  13.組織“3·15”、“4·26”期間的集中執法行動。
  14.開展打擊假借專利評獎等手段進行詐騙的行動。
  (二)日常執法
  1.聯合督辦一批侵犯知識産權的大要案件。
  2.依法及時批捕、起訴侵犯知識産權的犯罪分子。
  3.繼續貫徹實施《展會知識産權保護辦法》,並加強對該辦法執行的檢查監督。
  4.查處走私電子遊戲機的違法行為。
  5.繼續加強重點地區和重點業務環節的執法,主要包括廣東、浙江、上海和福建地區的口岸和郵遞、快件運輸渠道的執法。
  6.嚴厲查處侵犯涉農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加大對農産品商標和地理標誌特別是涉農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重視農業用商品(尤其是農藥、種子等農用物資)商標、農民常用消費品商標的保護和農民投訴商標案件的處理,切實保護農民利益。
  7.加強對中外公眾關注的商品批發零售市場的監管,依法規範市場主辦者和經營戶的經營行為,切斷侵權假冒商標商品的市場流通渠道。
  8.以商標印製環節、定牌加工和商品交易市場為重點,加強商標日常監管,規範商標使用行為,建立健全從源頭上遏制商標侵權行為的長效機制。
  9.加強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工作,嚴厲打擊侵犯馳名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企業的商標權益。
  10.加大力度查處利用網絡從事不正當競爭、侵犯知識産權的違法行為。
  11.以查處大案要案為突破口,嚴厲查處生産印製假標識、假包裝物的行為;偽造、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尤其是冒用國內外知名品牌廠名廠址;偽造、冒用他人質量標識,以及標識內容與標準規定不符的行為,加大對地理標誌産品的監督抽查力度,加大對假冒地理標誌保護産品的日常執法檢查;利用定牌加工侵犯他人知識産權的違法行為。

  三、審判工作計劃
  (一)充分發揮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職能作用,保障全社會的自主創新能力和知識産權創造活力
  1.依法嚴懲侵犯知識産權犯罪。充分發揮知識産權刑事司法保護的職能作用,依法運用各種刑事制裁措施,發揮刑罰的懲治和威懾功能,認真、及時地指導案件的審理工作,有效打擊和預防侵犯知識産權犯罪行為。
  2.依法妥善審理知識産權民事案件。嚴格規範市場競爭秩序,合理適度保護創新成果,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新興産業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知識産權民事審判在保護知識産權和激勵自主創新中的主導作用。
  3.依法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發揮行政審判對知識産權行政執法行為的司法審查職能,依法支持行政機關制裁侵權行為,保護知識産權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知識産權行政管理秩序,促進知識産權行政保護。
  4.進一步加強對法律適用問題的審判監督。重點監督不同法院裁判標準不一致的案件、在法律適用上具有普遍意義的案件以及涉及專利商標確權司法審查一般標準的案件;加強對關聯案件的協調工作;建立健全案例指導制度。
  5.繼續加強對各級人民法院審理侵犯知識産權犯罪案件監督指導的力度,繼續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侵犯知識産權犯罪重大案件的督辦制度,確保依法懲處。
  (二)繼續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保持打擊知識産權違法犯罪的高壓態勢
  1.各級法院與公安、檢察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在依法各司其職的同時,繼續密切配合併加強溝通協調,對有關侵犯知識産權的刑事案件依法及時審判,實現良好的審判效果。
  2.針對侵犯知識産權案件中民事侵權與刑事犯罪容易混淆的特點,繼續在審理中嚴格分清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
  3.在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及時將犯罪線索或涉嫌犯罪內容移送公安機關偵查處理。

  四、機制建設計劃
  (一)加強知識産權宏觀管理
  1.研究並推動《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制定工作。
  2.研究並推動《知識産權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制定工作。
  (二)建立高效的執法協調機制
  1.要完善跨部門的聯合執法機制,建立跨地區的案件移送、信息通報、配合調查等工作機制。完善、擴展信息服務、案件督辦、數據統計、狀況評價、監測預警工作平臺的功能,實現執法協調機構、行政執法部門和公安、司法機關工作的有機銜接。
  2.繼續督促落實《關於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
  3.繼續按照《關於在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違法犯罪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暫行規定》要求,加強執法銜接。
  4.繼續按照《關於加強知識産權執法協作的暫行規定》要求,加強執法銜接。
  5. 繼續按照《關於在打擊侵犯著作權違法犯罪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暫行規定》要求,加強執法銜接。
  6.建立由國家版權局牽頭的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體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7.中國新聞出版總署與美國專利商標局簽署戰略合作備忘錄。
  (三)完善、規範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服務功能
  1.各地要根據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建立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工作機制的意見》(整規辦發[2006]42號)制定實施細則,建立高效的保護知識産權執法協調機制,逐步形成行政保護、司法保護、權利人維權、行業自律、仲介機構服務和社會監督共同發揮作用的知識産權保護體系。
  2.進一步完善“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建設,向重點城市和區域延伸網絡,拓展服務功能,並健全監管制度,確保“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規範運行。
  3.出臺《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做好展會知識産權保護的管理辦法》。
  4.出臺《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服務開發區、高新區、服務外包基地城市保護知識産權工作的意見》。
  5.在中博會、西洽會、“9·8”廈門投洽會期間,組織50個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與54個國家級開發區簽訂合作備忘錄。
  6.指導和組織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加強法律法規及基礎知識學習。編撰《保護知識産權百題問答》,併發放各地。
  (四)完善執法監督機制
  1.各級檢察機關要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認真審查行政執法機關抄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副本,認為確屬涉嫌犯罪、應當移送追究刑事責任而不移送的,要向行政執法機關提出移送的書面意見並督促落實,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也要提出糾正意見。
  2. 各級檢察機關要繼續依法嚴肅查辦侵犯知識産權違法犯罪背後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違紀、犯罪行為,堅決打掉其“保護傘”。
  3.要著力研究解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對於移送涉嫌侵犯知識産權犯罪案件的標準、證據要求等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推進銜接工作的深入開展。
  4.要加強對銜接工作規範化、建立長效機制的研究,必要時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議。
  5.要推動各地充分運用高科技手段,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6.繼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信息通報、個案協商等制度。
  7.嚴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變主管部門負責制為執法主體負責制,明確各種違法行為的執法主體,強化執法主體的直接責任。
  (五)探索和完善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工作機制
  1.繼續加強各級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庭的建設,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加強知識産權審判力量,加大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力度。
  2.抓緊研究解決專利、商標等工業産權確權糾紛解決機制問題。
  3.適當調整民事案件級別管轄標準,盡可能地擴大中級法院受理一審案件的範圍,逐步做到高級法院不審理不具有普遍法律適用意義的一審案件。
  4.探索試行調查令的作法。對於屬於國家有關部門保存而當事人無法自行取得的證據和當事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可以由法院授權當事人的代理律師進行調查取證。
  5.探索中止訴訟中的擔保和當事人利益約定機制。在權利穩定性難以判斷的情況下,權利人願意提供有效擔保的,可以不中止訴訟,或者視當事人就其可得利益或所受損失的計算方法達成協定的情況決定是否中止訴訟。
  (六)完善知識産權人才管理體制
  1.研究制定推進高素質知識産權律師人才隊伍建設的戰略目標和實施規劃。
  2.完善有利於充分發揮知識産權律師人才功能的管理體制。
  (七)建立完善預警、維權和監管平臺
  1.建立信息行業知識産權預警機制。
  2.研究建立企業知識産權海外維權機制。
  3.建立會展侵權企業“黑名單”制度,制定相應懲罰措施。
  4.研究建立出口侵權貨物企業、報關行甚至報關員“黑名單”制度。對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和個人向海關申報的貨物在一定期限內提高查驗率。
  5.組織開發“知識産權海關保護執法系統”,以提高全國海關對知識産權案件信息的共享程度,幫助各海關有針對性地及時調整執法重點。
  6.建立數字版權監管平臺,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在版權行政執法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完善監管手段。
  7.完善並充分發揮中國專利技術信息發佈平臺的作用。
  8.啟動全國文化市場監管體系工程,籌建文化市場知識産權辦公系統,研究設立文化市場舉報獎勵基金。
  (八)其他
  1.籌建打擊互聯網上侵犯知識産權犯罪監控“鷹眼小組”,主要負責互聯網上侵犯知識産權犯罪的預防和偵控工作。
  2.推進把知識産權鑒定納入司法鑒定統一登記管理制度建設,逐步使知識産權鑒定法制化、規範化。
  3.進一步改進音像市場管理,建設長效管理機制,高度重視合法音像門店管理工作,加強日常巡查,對違規經營行為堅持嚴管重罰。
  4.建立並啟動“打擊侵權盜版舉報、查處獎勵資金”,鼓勵、獎勵舉報和查辦侵權盜版案件有功人員。
  5.組織對印刷複製企業的專項督查和檢查,依法查辦印刷複製違法違規案件。
  6.建立相關藥品專利信息平臺,加強藥品註冊信息化建設。
  7.積極推行執法協作責任制。
  8.開展專利執法考核評價工作。
  9.加強知識産權執法信息的統計與公開。

  五、宣傳計劃
  (一)宣傳方向
  1.加強對群眾的普及教育,增強全社會尊重知識産權、保護知識産權的意識。
  2.及時報道有關部門加大執法力度,採取措施打擊盜版、打擊侵犯知識産權的典型案例,教育群眾,震懾罪犯。
  3.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宣傳一批保護知識産權的先進個人和企業。
  4.加強網上宣傳教育,組織網上保護知識産權宣傳活動。
  5.加大對外宣傳力度,主動引導國際輿論。
  (二)大型宣傳活動
  1.2007年4月20日,舉行宣傳周活動開幕式。
  2.組織“保護知識産權志願者行動”。
  3.將於4月份,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聲勢浩大的集中銷毀侵權盜版出版物活動,銷毀包括光盤、電子出版物、軟體、圖書、報刊及其它紙載體非法出版物。
  4.配合2007年“知識産權宣傳周”活動,指導各地、各部門通過舉辦知識産權法律知識講座等活動,集中開展知識産權法制宣傳教育。
  5.加強知識産權法制宣傳教育,組織開展送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活動。
  6.組織開展知識産權法制宣傳現場諮詢活動。
  7.繼續組織年度信息産業重大技術發明評選活動,促進自主創新,增強企業創新意識和知識産權保護觀念。
  8.開展以“保護知識産權,打擊侵權盜版”為主題的“第九屆全國音像市場法制宣傳”活動。
  9.開展違法音像製品銷毀活動。
  10.以“反假冒、反盜版”為主題,對外開展系列宣傳活動。
  11.2007年4月上旬,組織“版權保護與經濟發展”巡迴報告。
  12.開展“拒絕盜版,從我做起—當代大學生版權保護主題教育活動”。
  13.開展“享受音樂、尊重創作”為主題的宣傳活動。
  14.開展“網絡世界,正版中國—版權保護主題漫畫網絡宣傳”活動。
  15.舉辦“4·26知識産權主題晚會”。
  16.開展知識産權組歌徵集活動。
  17.舉辦主題為“走進知識産權”的“開放日”活動。
  (三)增加執法透明度
  1.全面落實知識産權審判公開制度,繼續做好民事知識産權裁判文書的上網公開工作,積極推進刑事知識産權生效裁判文書的上網公開工作,力爭擴大“中國知識産權裁判文書網”的容量和知名度。
  2.選擇有影響的案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協會和有關部門的代表、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代表、專家學者等代表性人士旁聽庭審,增強審判的公開性和公信力。
  3.結合人民法院新聞發佈制度,適時發佈知識産權審判中的重要信息和典型案例。與此同時,在不影響案件正常審理和當事人權益的前提下,盡可能為媒體報道提供便利,充分發揮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新聞發佈制度的作用。
  4.定期在《人民司法》、《中國審判》、《法律適用》等公開出版物以及中國法院網等公開媒體上公佈典型案例和審判信息等,加大對社會關注案件和工作成就的宣傳報道,有條件的地方要力爭同時以英文對外宣傳。
  5.通過《檢察日報》、正義網及其他媒體,及時宣傳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産權的工作情況、典型案例等。
  6.推動企業軟體正版化,國家版權局、信息産業部逐步通過其政府網站公佈正版軟體信息。
  (四)錄製宣傳節目
  1.錄製一期CCTV《對話》節目。
  2.錄製“12312”品牌訓練營《幸運52》節目。
  3.製作加強商標保護工作的專題節目。
  4.拍攝以知識産權保護為主題的電視劇。(知識産權局、高法院)
  5.製作地理標誌保護産品專題片、宣傳地理標誌産品和地理標誌保護制度。
  6.召開地理標誌保護産品新聞發佈會。
  7.拍攝知識産權系列公益廣告片。
  8.努力打造一批有影響的相關專題電視欄目。
  9.錄製“知識産權典型案例”系列宣傳片。
  (五)召開新聞發佈會
  1.2007年4月上旬,召開“2007年保護知識産權宣傳周活動”新聞發佈會。
  2.結合公安機關打擊侵犯知識産權犯罪“山鷹二號”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果,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舉辦論壇以及會同有關部委共同主辦“2007保護知識産權宣傳周”活動等形式,持續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宣傳工作的揭露、教育、警示、感化等綜合效能。
  3.召開信息技術領域專利態勢發佈會,針對信息産業發展實際,開展涉及産業專利申請與技術發展動向的信息跟蹤與發佈活動。
  4.召開新聞發佈會,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保護商標專用權有關情況做介紹。
  5.2007年2月,召開“打擊網絡侵權盜版、推進使用正版軟體”新聞發佈會,公佈重點案件。
  6.召開“2006年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狀況”新聞發佈會。
  (六)舉辦論壇和交流會
  1.舉辦“2007’中國保護知識産權高層論壇”。
  2.舉辦知識産權司法保護論壇。
  3.舉辦知識産權保護刑事論壇,發佈2006年“山鷹二號”專項行動重點案例。
  4.舉辦信息産業知識産權高峰論壇,提高企業的知識産權管理意識和能力。
  5.舉辦中外知識産權交流會,交流經驗,促進合作。
  6.舉辦藥品領域知識産權論壇。
  7.與《中國日報》社合作舉辦主題為“依靠知識産權提高核心競爭力”的論壇。
  8.舉辦“全球知識産權保護與創新論壇”。
  (七)出版圖書、印製宣傳冊
  1.組織編寫《中國企業知識産權海外維權完全手冊》。
  2.加強對知識産權執法司法人員的業務指導,組織編寫《執法司法人員知識産權讀本》。
  3.大力開展知識産權法制宣傳教育,組織編寫《公民知識産權法律知識讀本》向基層單位發放。
  4.出版加強商標保護工作的圖書,印製宣傳冊。
  5.製作介紹中國知識産權文化的宣傳片、圖書及挂圖。
  6.編輯典型專利案例彙編。
  7.舉辦青少年創新大賽,出版有關青少年讀物。
  8.辦好《中國知識産權報》。
  (八)公佈典型案例
  1.發佈文化系統2006年反盜版“陽光行動”十大案例。
  2.發佈海關系統2006年保護知識産權十佳案例。
  3.定期整理和發佈典型的國內和涉外商標侵權案例。
  4.定期整理和發佈向司法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典型案例。
  5.發佈質檢系統保護知識産權典型案件。
  (九)其他
  1.組織“2006中國保護知識産權十大事件評選”。
  2.組織“保護知識産權”徵文活動。
  3.開展“保護知識産權”網上問卷調查,徵集社會建議。
  4.舉辦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業務人員知識競賽。
  5.選擇部分素材,製作動漫,加大宣傳力度。
  6.表彰第二屆全國法院知識産權優秀裁判文書。
  7.加強知識産權的海外宣傳力度,及時宣傳中國知識産權保護所取得的成績和進展,正確引導海外輿論導向,樹立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的海外正面形象。
  8.繼續加強網站宣傳,不斷充實“中國商標網”的內容。
  9.舉辦質檢部門保護知識産權網上訪談。
  10.出版中國保護知識産權保護特刊,開展自主創新與知識産權知識競賽。

  六、培訓教育計劃
  (一)制定培訓規劃、編寫教材
  1.組織編寫保護知識産權培訓系列教材。
  2.適時修訂知識産權審判專業培訓大綱,重點加強對民商法律基礎、專業審判技能和科技基礎知識等的培訓。
  3.編輯可經常更新的活頁《鑒別侵權貨物手冊》,發放到各個海關業務現場。
  4.制定印發《全國知識産權教育培訓指導綱要》。
  (二)領導幹部知識産權培訓
  1.舉辦廳局級執法司法人員“知識産權刑事保護”專題研討班。
  2.執行中德知識産權行政執法培訓項目,舉辦三期培訓班。
  3.擬在有關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進修班、培訓班等教學計劃中列入版權保護專題講座。
  4.舉辦市(地)級領導幹部知識産權戰略專題研究班。
  (三)基層司法、執法人員知識産權培訓
  1.發揮國家法官學院定期集中培訓的主渠道作用,力爭使每個知識産權法官每兩年能有一次到法官學院學習的機會。
  2.在國家法官學院等培訓機構舉辦兩期知識産權新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培訓班。
  3.與中國知識産權培訓中心合作舉辦一期基層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實務培訓班。
  4.重點加大對西部地區知識産權法官的培訓,最高法院將在業務研討、專項培訓、課題調研等方面對西部法院予以傾斜。
  5.在今年檢察機關的培訓工作中加大知識産權的內容,並積極組織人員參加國家保知辦舉辦的培訓活動。
  6.繼續通過業務培訓、遠程教學等形式,有組織、有針對性地開展公安民警知識産權執法培訓教育活動。
  7.舉辦保護著作權、打擊侵權盜版培訓班。
  8.組織面向廳局級執法人員和執法民警的知識産權刑事執法培訓班,強化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解決公安機關打擊知識産權犯罪工作過程中的理論與實務問題。
  9.分片舉辦3-4期基層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共同探討打擊盜版音像製品和違法網絡文化經營行為的做法和經驗。
  10.召開全國網絡文化工作會議,加強對網絡文化市場管理和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
  11.繼續加強對口岸海關執法人員的培訓,特別是提高現場查驗關員對侵權商品的鑒別能力。在做好沿海口岸培訓的同時,加大對內陸口岸的培訓。
  12.加強對省級工商局的業務指導,舉辦全國或部分地區基層商標執法人員培訓班。
  13.舉辦1-2期普及商標國際註冊知識的培訓班。
  14.針對農産品商標和地理標誌註冊與保護開展定向培訓。
  15.舉辦農産品出口企業商標國際註冊培訓班,積極引導和推動農産品出口企業重視商標國際註冊。
  16.舉辦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培訓班。
  17.開展對一線質檢執法人員知識産權保護能力的培訓。
  18.舉辦市(地)級版權行政管理、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班,加強對新輪換至版權管理崗位的人員和基層版權行政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19.舉辦知識産權執法高級研修班。
  20.繼續舉辦全國專利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
  (四)企事業單位知識産權培訓
  1.與有關部門聯合舉辦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培訓班,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知識産權保護法律法規培訓。
  2.舉辦1-3期面向信息産業企事業單位的知識産權管理與實務工作培訓。
  3.對外貿企業、我駐外經商處及地方外經貿部門進行海外知識産權維權培訓。
  4.針對企、事業單位以及版權與相關權利人組織的工作人員舉辦版權專業知識培訓班。
  5.舉辦企業領導人及知識産權管理者知識産權研討班。
  (五)基礎教育
  1.開展知識産權律師培訓,加大高素質知識産權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培養工作力度。
  2.繼續加大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知識産權人才教育培養力度,擴大培養規模。
  3.繼續在大中小學生中開展知識産權知識的普及教育。

  七、國際交流與合作計劃
  (一)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
  1.與歐盟世貿項目辦公室合作,就商業秘密和馳名商標司法認定問題舉辦兩期培訓或者研討。
  2.積極組織和參與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出國考察、交流和培訓活動,加強與知識産權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家的交流合作。
  3.與美方商討在中美執法合作聯合聯絡小組(JLG)框架下建立知識産權刑事執法工作組事宜,共同開展刑事法律研究、培訓交流以及行政執法領域的相關工作。
  4.繼續積極開展與各國公安執法機構的合作與交流。
  5.組織公安機關執法培訓代表團赴德國開展知識産權執法培訓考察活動。
  (二)加強商務和海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1.繼續加強中美知識産權對話工作。
  2.繼續加強中歐知識産權對話工作,推動實施中歐知識産權合作項目(二期)。
  3.推進與相關國家知識産權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4.繼續深入開展國際間海關執法合作。
  (三)加強著作權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1.定期召開中美電影版權保護協作機制聯席會議,總結中美電影版權保護協作機制的經驗,加強中美雙方的溝通與理解,繼續探討加強保護知識産權的國際合作的有效模式。
  2.派出代表團訪問有關國家和地區,調研、了解其電子遊戲、動漫、遊戲等領域的知識産權保護工作,借鑒其有益經驗。
  3.與世界知識産權組織聯合舉辦亞太地區表演者版權和相關權研討會。
  4.與世界知識産權組織聯合舉辦“2007年國際版權論壇”。
  5.做好中美、中歐、中澳、中日、中韓版權保護合作項目。
  6.派員到美國版權局開展中長期工作交流。
  (四)加強商標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1.與美、日、歐盟三國(地區)商標註冊機關加強交流合作,舉辦高層會談。
  2.與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合作舉辦地理標誌國際研討會。
  3.與美國合作舉辦中美商標註冊申請熱點問題研討會。
  4.簽訂中美商標戰略工作計劃和中意2007年商標行動計劃,加強與上述兩國在商標領域內的雙邊合作。
  5.加強與國外商標註冊機關的聯絡,加大我國商標在國外的保護力度。
  6.選派商標審查和管理工作人員赴國外學習交流。
  (五)加強專利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1.與美日歐盟等國家和國際組織的知識産權機構舉行高層會晤。
  2.與美日歐盟等國家和國際組織的知識産權機構合作,開展專家互訪,派員參加培訓班和研討會,促進業務交流。
  3.派員赴國外大學法學院學習,加強我國知識産權人才培養。
  4.與世界知識産權組織等國際機構和一些國家知識産權機構合作舉辦知識産權研討會或培訓班,促進相互理解,提高政府和企業運用、保護和管理知識産權的水平。
  5.召開面向各國駐華使館、駐華代表處、在華投資企業和商會的業務溝通會。

  八、推進企業知識産權保護計劃
  1.籌建公安機關重點聯絡企業名錄,將國內知名企業與國外重點企業共同納入知識産權執法保護機制,為企業知識産權保護提供執法保障。
  2.增強加工貿易企業知識産權保護意識,推進企業知識産權海外維權。
  3.適時召開國有大型企業知識産權工作會議,以加快提高國有大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以加強知識産權管理和保護為重點,全面部署國有大型企業知識産權工作。
  4.組織調研國有大型企業貫徹實施知識産權戰略的有關情況,研究制定《關於加強國有大型企業知識産權工作的若干意見》。
  5.採取自身培訓與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加強企業知識産權培訓。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知識産權國際交流,引導企業全面提高知識産權意識,加強隊伍培訓。
  6.推廣企業知識産權操作技巧,促使企業大力增強創造、應用、管理與保護知識産權的能力,靈活掌握各類知識産權策略與技巧,積極防範知識産權法律風險。
  7.對我國企業在國外的商標註冊和保護情況進行調研,支持形成更多擁有自主商標、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
  8.通過執法打假保名優行動,推進企業知識産權保護工作。
  9.全面落實《關於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體工作的實施方案》要求,積極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體工作。

  九、為權利人提供服務計劃
  1.召開與外商投資企業定期溝通協調機制會議,聽取權利人意見和建議,解決權利人反映的重大問題。
  2.推動和引導律師拓展知識産權法律服務領域,在知識産權創造、使用、管理、保護等各個環節發揮好法律服務的職能作用。
  3.建立企業知識産權海外維權熱線及網絡服務平臺。
  4.進一步完善商標審查制度,提高工作質量,加快工作進度,著力解決商標註冊週期不斷延長、惡意申請、惡意異議、惡意轉讓等損害當事人商標利益的問題。
  5.做好商標註冊與管理自動化系統的三期建設工作,為實現商標網上申請的目標主動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從而全面實現網上申請。
  6.建立地理標誌工作聯絡點,深入調研保護地理標誌在促進農民增收中的作用,並及時總結推廣經驗。
  7.進一步健全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建設,積極推進文字、攝影、電影等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的籌建工作。
  8.建立健全全國知識産權保護協會和行業協會。

  十、專題研究計劃
  (一)知識産權保護和管理體系建設研究
  1.開展保知工作的社會監督和執法協調體系建設研究。
  2.開展保護知識産權狀況評估和信息預警機制研究。
  3.開展自主知識産權與自主創新問題研究。
  4.開展知識産權制度與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關係研究。
  5.開展現階段我國自主知識産權的創造、管理、保護與運用問題研究。
  6.開展知識産權管理體制與協調機制問題研究。
  7.開展我國知識産權工作綜合能力問題研究。
  (二)進出口環節知識産權保護研究
  1.開展進出口環節知識産權保護調研。
  2.加強對知識産權濫用和國際貿易中知識産權問題的研究。
  (三)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研究
  1.加強知識産權刑事、民事、行政司法保護研究,爭取出一批理論成果,對有關知識産權法律的修改、完善提供理論支持。
  2.完成知識産權訴訟證據的調研,並努力將調研成果予以轉化。
  3.重點開展馳名商標司法認定問題的調研,進一步規範有關審判工作,細化和統一司法標準。
  4.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理論研究,爭取出一批理論成果,對有關刑事法律的修改、完善提供理論依據。
  5.對我國當前侵犯知識産權犯罪的總體情況、特點與發展趨勢進行及時總結研判,為下一階段的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提供理論支持。
  6.研究辦理涉煙刑事犯罪法律適用問題。
  (四)知識産權人才隊伍建設研究
  繼續做好知識産權法律服務和知識産權律師人才隊伍建設課題研究。
  (五)商標權保護研究
  1.認真完成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專題研究中“商標戰略研究”、“商業秘密相關問題研究”的專項課題任務,並積極推動從課題研究轉向課題實施。
  2.對如何打擊“傍名牌”和侵犯商業秘密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和執法探索。
  3.研究探索對知名商品的有效保護途徑,探索實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備案制度。
  (六)著作權保護研究
  1.與世界知識産權組織聯合開展“中國版權相關産業經濟貢獻調研”項目。
  2.開展版權代理管理體制調研,研究擬訂“著作權代理機構管理辦法”。
  3.調研論證版權仲裁機制,探索和推進符合中國特點的版權仲裁製度。
  (七)專利權保護研究
  開展我國實用新型與外觀設計保護問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