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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招生將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9日   來源:河南日報

    4月5日,記者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今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將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如考試環境整治不力,將取消考區、考點承辦國家教育考試的資格。

    省教育廳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考風考紀的嚴峻性和加強考試管理的重要性,採取有力措施,確保不發生失泄密和集體舞弊。

    繼續實行縣與縣推磨交換監考員制度和跨省轄市異地派遣巡視員、定點包場巡考的辦法。本校教師不得安排在本校監考,有直系親屬參加高考的教師和高三教師不得擔任監、巡考。

    要採取人防和技防並舉、嚴防和嚴打並重等有力措施,更加有效地防範和打擊有組織、有預謀地利用現代通訊工具團夥作弊。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如考試環境整治不力,將取消考區、考點承辦國家教育考試的資格。(記者 王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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