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強中藥材專業市場監管,鼓勵並引導中藥材市場向企業化經營發展,規範經營行為,落實責任主體,從源頭上保障中藥材的質量。
為進一步規範中藥材專業市場經營秩序,保障藥品質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大對中藥材專業市場的監管力度,對違法經營、制假售假、危害公眾用藥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對目前中藥材專業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監管難點要進一步分析研究,創新監管模式。通知倡導中藥材市場向企業化經營發展。
20世紀90年代初,全國自發形成了100多個藥材市場,有很多演變成為藥品集貿市場,甚至成為假劣藥品集散地。在國務院糾風辦、公安部、工商總局及藥監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國先後取締了116個非法藥品集貿市場,1996年批准保留了目前的17個中藥材專業市場。這些專業市場對活躍藥材流通、規範市場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經營者利用交易方式落後等市場弊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超範圍經營中藥飲片等問題。
目前,17個中藥材專業市場中,蘭州黃河中藥材專業市場已經改革成為一個合法的藥品經營企業,其核定的經營範圍是中藥材、中藥飲片,其管理基本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安徽省亳州中藥材專業市場等5個市場已經實行企業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