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交通系統部署開展“行政復議加強年”活動
力爭行政復議案件的和解、調解率達到40%以上
行政復議工作是全面推進交通行業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今年,自治區交通系統將深入開展“行政復議加強年”活動,按照“以人為本、復議為民”的要求,暢通交通行政復議渠道,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完善有關制度,積極探索創新行政復議的辦案方式,運用疏導、和解、調解等多種手段化解行政爭議,力爭全區交通行政復議案件的和解、調解率達到40%以上。
3月以來,自治區交通廳進一步明確了交通主管部門以及各區、市、縣級的公路管理、道理運輸管理、徵費稽查管理、航道管理、水路運輸管理、港口管理、船舶檢驗管理、自治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等部門的行政復議管轄範圍,並公佈實施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廳行政復議工作規則》,規範了廳機關行政復議的受理、審查、調查取證、聽證、作出復議決定的程序,由交通廳行政復議辦公室(設在交通廳政策法規處)負責接收行政復議申請、擬定和送達行政復議文書、初步審查和立案、調查取證、組織聽證、提出處理建議;辦理因管理相對人不服行政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指導、督促全區交通系統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提出完善行政復議、應訴制度的建議等工作。
自治區交通廳要求各級交通行政復議機關的行政首長切實履行行政復議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謀劃和部署好各項工作;組織力量對2003年以來本單位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是否依法受理等六大內容進行集中排查;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報表和報告,改為季度上報和年終上報制。(記者 覃世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