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新疆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將進行換發,新證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啟用。
記者5月17日從自治區道路運輸管理局獲悉,今年3月1日前已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且證件有效期在2008年3月1日前的,有效期順延至2008年6月30日,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在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換發新版從業資格證;證件有效期在2008年3月1日之後的,在2008年6月30日前換發新版從業資格證。
2006年4月1日後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證》的,證件到期後應換發新版從業資格證。對2007年3月1日至6月30日間申領從業資格證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仍發放舊證,有效期為一年。
新版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全國通用。道路運輸從業人員需要增加相應從業資格類別的,應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按規定參加相應的培訓和考試。新版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的有效期為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