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掌握疫情動態,衛生部23日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並印發《手足口病防治指南》。
手足口病是腸道病毒引起的常見傳染病之一,多發生於5歲以下的嬰幼兒,可引起發熱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潰瘍,個別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腫、無菌性腦膜腦炎等致命性並發癥。目前我國尚未將手足口病列入法定傳染病管理,缺乏統一的病例診斷與報告標準。截止5月21日,2007年全國已報告手足口病病例5459例,死亡2人。與去年同期(2488例)相比,報告病例數上升了119.41%。
通知要求加強醫療機構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做好傳染病預檢分診和診治;要根據病例臨床特徵,結合流行病學史,對手足口病病例進行臨床診斷。通知強調各地要按照《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試行)》開展病例的網絡報告;要加強對托幼機構、學校等重點地區和人群的疫情監測和管理;深入醫療機構及時了解疫情,並鼓勵醫療機構主動報告疫情;要注意區別手足口病與病毒性腦炎,開展病毒性腦炎等相關疾病的監測與調查,確保疫情流行病學調查的準確性;手足口病流行地區要在托幼機構及小學加強晨檢工作,及時發現病例;發現患有皰疹的患兒,應立即動員家長對其進行家庭隔離治療,直至病癒方可返校;托幼機構應每日對玩具、用具等進行清洗消毒,減少間接接觸傳播;加強食品與環境衛生監督工作,減少手足口病經食品及公共場所傳播。(衛生部新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