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要聞>> 地方政務
 
四川與廣東等9個省(區)建法律援助異地合作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5日   來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

    為有效解決跨省法律援助立案難、調查取證難、執行難、成本高等問題,近日,四川與廣東、廣西、海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貴州、雲南等9個省(區)簽訂《省際農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協議》,正式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異地協作機制。

    《協議》規定,各省法律援助機構對受理的法律援助事項可出具《法律援助委託函》,委託其他省的法律援助機構代理或協助調查取證、擔任訴訟及仲裁案件代理人或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擔任執行案件代理人等。受託方收到《法律援助委託函》及相關材料後,應及時安排或指派律師辦理,並在辦結委託法律援助事項後10個工作日內將承辦結果函告委託方,同時將辦理事項的全部案件材料交委託方歸檔。 

 
 
 相關鏈結
· 江西安徽等十省區農民工可跨省申請法律援助
· 我國10個省區建立農民工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機制
· 海口:農民工被列入法律援助對象範圍
· 甘肅:4月起將建立11個駐外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