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國家質檢總局、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發出緊急通知,指出最近一些機構以牟利為目的組織的中國名牌産品申報諮詢、培訓、推介等活動,對中國名牌評價不起任何作用,企業不要參加該類活動。並再次重申,凡是在中國名牌産品評價工作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執行 “十嚴禁”規定。
2007年度中國名牌産品評價的申報、公示已經開始,一些組織和個人利用企業的熱情,打著與中國名牌産品評價活動有關的名義,到處聯絡申報中國名牌的企業,鼓動參加其組織的申報諮詢、培訓、推介等活動,並收取高額費用,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損失。
為了維護中國名牌産品評價的公正性,保證名牌戰略推進工作順利實施,確保不給企業增加負擔,國家質檢總局、名推委在緊急通知中就相關問題進行了嚴正聲明。
第一,中國名牌産品評價嚴格堅持科學、公正、公平、公開,不搞終身制,不向企業收費,不增加企業負擔的評價原則。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在開展中國名牌産品評價工作中,不組織任何收費的培訓、諮詢、推介等活動。
第二,按照《中國名牌産品管理辦法》的規定,中國名牌産品的申報由各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任何機構以中國名牌産品申報為名舉辦的申報、諮詢、推介等活動,均違反“十嚴禁”規定,與中國名牌産品評價無關,對評價結果不起任何作用。
第三,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關於中國名牌評價工作“十嚴禁”規定,國家質檢總局、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領導及有關工作人員嚴禁參加或承諾參加任何收費的培訓、諮詢、推介等活動。凡是在中國名牌産品評價工作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執行中國名牌産品評價工作“十嚴禁”規定。
第四,中國名牌産品的評價工作由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統一組織,不受任何社會團體、仲介組織和個人的影響。
第五,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總局有關直屬、挂靠單位以及名推委有關成員單位一律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中國名牌培訓、諮詢、推介等收費或變相收費活動,並立即通知本地區、本行業申報中國名牌産品的企業一律不得參加上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