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中辦發[2007]11號)精神,以及中央紀委、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建設部、審計署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紀發[2007]5號)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開展中央國家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國管房地[2007]130號)的要求,5月,國家測繪局向所屬單位發出通知,要求開展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
通知要求,局所屬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樓堂館所清理工作,認真學習中辦發[2007]11號和中紀發[2007]5號精神,站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清理項目包括所有在建、已審批尚未開工建設的、2005年1月1日以後開工建設現已竣工的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新建、翻擴建、遷建、購置項目;清理內容包括項目審批程序,建設規模和標準,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建設項目用地、管理情況,已建成的辦公樓使用情況,培訓中心類項目。
目前,各直屬單位自查工作已基本結束,自查報告已報國家測繪局。國家測繪局正在加緊匯總審核工作,按有關文件要求近期將向有關部門報送樓堂館所清理情況。此次清理工作預計于7月底之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