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島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中一個非常特殊的區域,具有很高的資源、生態和經濟價值,同時對於維護我國的海洋權益具有重大意義。加強海島開發、建設、保護與管理工作,對於合理利用海島資源、保護自然環境、促進海島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我國海洋主權權益和國家安全意義重大。
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海島眾多,面積大於500平方米的島嶼有6500多個,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島嶼和岩礁約上萬個。這些海島資源豐富、區位特殊,是我國海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依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在大洋上一個人類能生存的島嶼可以擁有43萬平方公里管轄海域,從這個意義上講,維護海島安全就是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公約》實施以來,各沿海國家海權意識增強,海島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焦點。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土地資源的緊缺,開發利用海島,特別是開發利用無居民海島的情況,在沿海地區越來越多,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一是海島一般遠離大陸,交通不便,淡水資源短缺,生存條件與臨近大陸沿海相比差距很大,被人們喻為“東部的西部”。二是海島生態破壞嚴重,甚至整島滅失。從當前情況看,海島開發普遍缺少規劃,開發的盲目性很大,在海島上隨意炸山採石、傾倒垃圾等,已經造成海島生態大規模退化和破壞,工程項目大規模圍填造成許多珍貴海島整體滅失,近幾年,海島生態破壞又有進一步加劇的趨勢,往往一個建設項目就要毀掉幾個甚至十幾個海島。三是一些特殊海島保護不力,嚴重危害國家利益和主權權益。在我國已經公佈的77個領海基點中,位於海島上的領海基點有75個;有些海島還是重力點、天文點、水準點、全球衛星定位控制點,它們的保護事關國家和社會利益,而目前卻普遍缺乏有力的保護與管理,存在安全隱患。
海島的這些問題,已經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黨中央、國務院明確要求加快推進海島開發、建設、保護和管理工作,要求成立高層次、跨部門的國家海島調研規劃和政策研究工作領導小組,全面啟動海島規劃、立法、政策研究和特別保護區建設工作。
6月26日,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和國家海洋局聯合組織召開第一次國家海島調研規劃和政策研究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來自外交部、財政部等16個部門的領導小組成員參加了會議,會議認真學習、討論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海島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確定了貫徹落實的意見和辦法。會議確定,海島工作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構建海島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堅持保護為主、適度開發的原則,保護海島資源和生態,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和國防安全,堅定不移地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將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從海島實際出發,調整海島開發秩序,揚長避短,發展海島港口、旅遊、漁業及海洋能源等資源優勢産業。將堅持政策扶持、以點帶面發展的原則,增加對海島基礎設施的資金投入,切實解決海島居民吃水難、行路難、出航難、避風難和電力不足、通訊不暢等問題。將建立和完善海島保護和開發法律制度體系,加強海島生態和環境管理,為海島的建設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爭取用10年的時間,使海島地區的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得到明顯改善,垃圾及污水處理妥善解決,全面改善和提高海島生活、生産及投資環境。到21世紀20年代,要將我國海島地區建成經濟發達、社會繁榮、環境優美、生態良好的海上明珠。
據悉,國家海洋局已經成立了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海島工作的協調和組織實施,並制定了工作方案,預計在1-2年內,發佈《國家海島保護與開發規劃》;發佈《海島開發與保護管理辦法》、《特殊用途海島保護管理辦法》、《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管理辦法》等海島管理制度;發佈《國務院關於促進海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制定海島特別保護區建設的政策和技術標準,編制《海島特別保護區選劃工作方案》,並開展選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