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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加強執行力建設 提高銀行案件防控水平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07日   來源:銀監會網站

    近日,銀監會召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案件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副主席蔣定之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工、農、中、建、交5 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要求,各家大型銀行要增強執行力建設,切實提高案件防控水平。

    會議通報了5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上半年案件情況。據統計,2007年上半年,5家銀行案件防控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一是案件總數下降。5家銀行共發現案件53件,同比下降58%。二是大案數量下降,百萬元以上案件數量為18件,同比下降51%。三是涉案金額下降。涉案金額為3.85億元,同比下降69%。四是風險金額下降。風險金額為3.64億元,同比下降52%。同時,各家銀行上半年成功堵截了111起案件,防範案件損失金額4.5億元。各行還加大了陳案查處和自查發現力度,上半年共查處2005年以後的陳案36件,佔案件總數的67%,累計自查發現案件32件,自查發現率60%。

    劉明康強調,各家銀行要從維護改革發展成果的高度來認識案件問題。他指出,已經股改的4家銀行以良好的業績和全新的姿態走進國際大銀行的行列,農行也正在進行股份制改造,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正向好的方向發展。但各行頻發的大、要案已成為影響銀行形象的大問題。因此,各家銀行要正確認識案件形勢,準確把握案件發展趨勢,對新出現的案件和反復發生的同質同類案件,要加強防控力度,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方案,防患于未然。

    劉明康指出,目前銀行案件一個重要表現是各家銀行合規文化建設不夠到位。案件雖然發生在基層,但根子在上面。因此,各家銀行一定要做到“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客戶的業務”、“了解你的部下”。一定要建立對案件責任人的懲誡制度。一是建立“賠罰”制度。要建立賠償制度,要求員工因違規、失誤造成的損失按規定賠償;要建立案件責任人處罰制度,使違規、作案的成本大大高於作案獲得的非法收益。二是建立“走人”制度。對案件責任人和相關知情人撤職或除名,不能姑息養姦。三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對各種案件線索要及時向司法機關報告和移送,不能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蔣定之對案件防控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他要求,各家銀行在案件防控工作中要抓好“五個統一”:一是把抓認識與抓行動統一起來,增強執行的主動性。要把案件防控工作貫穿于銀行各個業務領域和環節、滲透于每個員工思想和工作中。二是把抓制度建設與抓制度執行統一起來,增強執行的有效性。要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再評價,在正確理解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各級機構要根據實際情況將其分解到各個部門、各個環節、各個崗位,並做好跟蹤檢查工作。三是把抓個案整治與案件防控工作全局統一起來,增強執行的針對性。要對案件追根溯源,制定有針對性的辦法措施,有的放矢地解決問題。四是把抓查防案件與追究案件責任人統一起來,增強執行的約束性。今後對案件問責要實行“一案四問”制度,即問案件的當事人、問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相關人員、問與作案人交往較多的知情人、問發案單位兩級領導人之責。對於百萬元以上案件,不管案件的破案程度和追贓情況如何,都要按上追兩級的要求先追究領導責任。五是把抓案件防控工作同爭取外部支持統一起來,增強執行的協調性。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和商業銀行要加強同地方黨委、政府的溝通,同時要與公安、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

    銀監會相關部門及各級派出機構主要負責人,5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參加了電視電話會議。部分大型銀行還對案件産生的原因及部分典型案件進行深刻剖析,並對案件防控工作落實情況及下一階段工作計劃進行了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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