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無錫太湖飯店。在300多位江蘇省、市、縣、鄉四級主要負責同志的見證下,蘇、錫、常、鎮、寧五市的市長與江蘇省副省長仇和分別簽訂了《“十一五”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標責任書》。
這是江蘇省委省政府在無錫召開的全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此次會議少有地將鄉鎮和街道的黨政一把手“請”進會場,吹響了全省上下全力打好太湖水環境整治攻堅戰的“衝鋒號”。
“鐵腕治污、科學治太”,有了剛性考量!記者注意到,責任書分目標任務、保障措施和監督考核三個部分,既有共性要求,也有因市而異的任務;既充分尊重和符合市情實際,又服從於太湖治理的整體格局。
根據目標責任書,至“十一五”末,蘇南五市列入國家和省考核範圍的斷面水質要全部達到考核目標;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須全部達到地表水三類標準。同時,責任書要求各市大幅度削減總氮、總磷排放量,並對化學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分別提出了具體的減控指標。責任書還對五市的污水處理廠安裝在線自動監控裝置、開工建設除磷脫氮改造工程、整治關閉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化工企業、提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等提出了“時間表”。
全力打好治理太湖攻堅戰,是一場前所未有的硬仗。責任書對保障措施也分別作出了縝密佈置——
“全面實施污染物排放新標準。”
“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
“實施更加嚴格的區域環境準入制度。”
……
江蘇省委、省政府還要求,蘇南五市每年年初要在新聞媒體公佈上一年太湖水污染治理進展情況,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將納入江蘇省市縣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環境保護工作實績考核範圍。
目標責任書的簽訂,將有力地推動全省形成全民動員、整治太湖之勢。宜興市高塍鎮黨委書記宗國平説:“這體現了江蘇省委省政府治理太湖的決心,對我們的促動非常大。我們要迅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積極參與到治理太湖的攻堅戰中去!”
“開發區是落實治理責任狀的主要載體。”江陰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劉亞民表示,“要自覺堅定、不折不扣地把責任狀落實好,對現有企業不斷調整結構,對新選擇項目嚴格把關,確保把江蘇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學發展、環保優先的要求落到實處。” (顧雷鳴 陸峰 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