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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相龍主持會議部署天津市下半年全市經濟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7日   來源:天津日報

    16日上午,天津市市長戴相龍主持召開市政府第96次常務會議,傳達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精神,部署下半年全市經濟工作。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草案)》和《天津市青年志願服務條例(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審議通過《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草案)》。常務副市長黃興國,副市長楊棟樑、崔津渡、陳質楓、只昇華,市政府秘書長何榮林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上半年全市上下緊緊抓住進一步加快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歷史性機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進度,經濟運行整體水平提高,濱海新區發展勢頭強勁,第三産業增速加快,實現了全市經濟運行二季度好于一季度。會議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市第九次黨代會和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的部署,加大各項工作力度,扎紮實實推進濱海新區、中心城區、各區縣三個層面聯動發展,進一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發展水平,努力實現下半年好于上半年,今年好于去年。會議部署了下半年政府重點工作:全力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推動工業經濟持續增長,加大固定資産投資力度,加快在建項目建設進度,儲備一批好的項目;抓好第三産業發展,著力發展支持工業的服務業,推動區縣經濟、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繼續抓好節能減排,確保實現全年工作目標;抓好提高財政收入、企業利潤、城鄉居民收入的各項工作;預測並化解各種可能的經濟風險,保持經濟持續協調健康發展;求真務實,狠抓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努力實現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為進一步提高海洋開發利用能力,使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與國家新出臺的法律相適應,適應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建設國際港口城市和發展海洋經濟的需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條例(草案)》,對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申請與審批、海域使用權、海域使用金、臨時使用海域等方面內容作出規範。

    根據國家安全工作的新形勢和《國家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草案)》,通過地方立法對國家安全機關、公民和組織的權利義務作出具體規定,以防範、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保護公民及境外人員的合法權益,為加快天津市政治、經濟、文化建設提供良好法制環境。

    制定《天津市青年志願服務條例(草案)》,有利於動員和鼓勵社會各界支持青年志願服務事業,有利於推動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設,也是奧運會和東亞運動會等大型賽會準備工作順利實施的客觀需要。《條例(草案)》對青年志願者組織機構與職責、青年志願者的權利與義務、志願服務範圍、政府和社會支持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記者 武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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