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緊急公告,決定暫停來自印度尼西亞的水産品進口,以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安全。
公告要求,從公告發佈之日起,暫停來自印度尼西亞的水産品進口;8月3日後啟運的來自印度尼西亞的水産品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8月3日(含8月3日)前啟運的來自印度尼西亞的水産品,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要嚴格檢測,合格後方可放行。一經檢出問題,立即按有關規定處理,並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總局。
據悉,近日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先後從印度尼西亞輸華水産品中,多次檢出重金屬汞、鎘和禁用藥物喃西林殘留超標,以及重要的食源性致病菌,並已按有關規定作了退運或銷毀處理。針對這一情況,為了保護國內消費者的健康安全,國家質檢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相關法規的規定,決定立即發佈緊急公告,暫停産自印度尼西亞的水産品進口。
我國從印尼輸華産品中檢出致病微生物和禁用色素
記者3日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我國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近日從印度尼西亞輸華的水産品、罐頭中檢出致病微生物和禁用色素,相關産品已被退運或銷毀。
日前,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從印尼進口的凍海鰻魚中檢出沙門氏菌,從凍魚肚中檢出單增李斯特氏菌。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從印尼進口的菠蘿丁罐頭中檢出該種罐頭禁用的檸檬黃色素。廣東和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已經依法對這些産品作退運或銷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