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浙江省紀委發出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省黨員幹部,特別是處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中開展專題警示教育,認真吸取陳良宇、鄭筱萸及浙江省盧福祿、勵奎銘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教訓,進一步增強黨員幹部反腐倡廉意識,推動“作風建設年”活動的深入開展,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取得新成效。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黨校重要講話精神,切實貫徹中央紀委《若干規定》,深刻查找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和思想作風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措施,切實整改。要結合“作風建設年”活動,認真查找領導幹部在樹立“八個方面良好風氣”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真正做到勤奮好學、學以致用,心繫群眾、服務人民,真抓實幹、務求實效,艱苦奮鬥、勤儉節約,顧全大局、令行禁止,發揚民主、團結共事,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通知要求,要結合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化幹部人事制度、行政審批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國有資産管理制度、財稅金融體制、投資體制等各項改革,努力消除引發權力濫用、權力“尋租”的因素,發揮制度在預防腐敗中的重要保障作用。要結合貫徹落實黨內監督條例,認真查找領導幹部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加強對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不斷拓寬監督渠道,充分發揮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健全受理群眾舉報違紀違法行為的工作機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結合近年來本地區本單位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以案明紀,以案説法,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注意研究掌握違紀違法案件的新動向、新形式、新手段,深入研究發案規律,始終保持查辦案件的工作力度,任何時候都要做到不論什麼人、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依紀依法進行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記者 余勤 通訊員 季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