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了解到,自治區公安廳近日出臺32條意見,加強和改進車輛和駕駛人管理工作。
根據32條意見,從今年10月起,交警總隊將定期對各地車管業務辦理情況進行網上監查;明年6月前,市級車管所建成並使用科目二場地道路考試路考儀系統;明年6月前,市級車管所汽車類考場內必須安裝使用攝像監控設備,供候考人員和上級部門實時監督考試情況;明年底前,市級車管所汽車類場地考試的紅外考試系統與車駕管理登記系統聯網,實現考試成績的實時傳輸。
公安廳政治部將會同交警總隊建立健全全區車管所崗位交流制度,由各地公安機關依據有關規定開展本地重點崗位的交流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違規問題發生。嚴把車輛註冊登記關和核發檢驗合格標誌關,對民警把關不嚴或弄虛作假,給不符合條件車輛辦理註冊登記的行為實行終身倒查制度;制定獎勵措施,鼓勵民警在審核、查驗工作中發現盜搶、走私、非法拼裝等嫌疑車輛。嚴格落實考試員、查驗員培訓、考試和持證上崗制度,建立對考試員、查驗員的考評制度並建立臺賬備查。對在駕駛人考試過程中違法收受錢物的民警,一律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一律予以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所在單位領導責任。對違規辦理駕駛證業務的民警,一律調離工作崗位,並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所在單位領導責任。(記者 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