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交通部發出緊急通知,就開展以橋梁為重點的交通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行詳細部署。交通部要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具體工作方案,並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行動進行全面部署。
五類橋梁列為排查重點
排查工作的範圍包括以橋梁為重點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交通基礎設施,重點包括5類:長大隧道和跨江跨海特大橋梁,大跨徑圬工砌體橋梁,地質、地形條件複雜的橋梁和隧道,交通繁忙特別是超限超載車輛行駛較為集中的橋梁,高路堤、深路塹、地質複雜路段的橋梁和在建公路工程。
對橋梁進行“六查”8月中旬起部領導帶隊督察
針對在建的橋梁及其他交通基礎設施:一查基本建設程序。主要是查工程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工程項目批准部門、時間、程序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行為是否規範等。
二查勘察設計。主要是查勘察設計的深度和基礎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是否認真執行公路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款;水文、氣象、地質等勘察設計工作和基礎資料是否完整、可靠等。
三查項目管理。主要是查業主管理是否規範;制度是否健全;招投標文件是否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産提出明確要求;工程有無轉包和違法分包;質量和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監理工作是否到位;試驗檢測數據是否真實、可靠等。
四查工程實體質量。主要是查結構物強度,並按規範要求進行現場取樣檢驗;施工便道(橋)以及其他大型臨時工程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大型機械設備進場是否驗收、登記;各類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的沉降、位移和應力是否監控等。
五查工程原材料。主要是查原材料是否合格,試驗檢測數據是否真實、可靠,特別是砂石、水泥的規格和質量是否符合規範要求等。
六查施工工藝。主要是查是否嚴格按施工工藝操作、是否滿足工程質量保證和安全生産的要求;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施工工藝和工序是否符合施工組織設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經過審查和論證;質量安全技術交底是否到位等。
針對已經投入使用的橋梁,主要檢查是否明確橋梁養護管理的責任單位和監管單位;是否對橋梁技術狀況和病害定期進行檢測,並建立完整的管理檔案資料;是否落實橋梁養護工程師制度並按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橋梁養護維修;是否對行駛在橋樑上的重車實施超限超載監控和治理;對已確認的危橋是否採取相應的管制及監測措施;是否按規定建立橋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排查工作採取省內自查、省際互查、專家抽查、領導督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從8月中旬開始,交通部領導將分別帶隊,對各省(區、市)的有關工作情況進行督察和指導。
邊排查邊整改邊治理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在排查隱患的基礎上,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和問題分門別類地採取整改和治理措施,做到邊查邊改邊治。
一是加強對存在安全隱患危橋的通行管理。對於經排查已確定存在通行安全隱患的危橋和險橋,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立即研究提出具體的車輛通行或交通管制方案。
二是全面停工整頓所有的在建圬工拱橋。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組織專門的技術力量,嚴格督促管理單位、項目法人、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對在建圬工拱橋逐一進行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
三是嚴把設計、施工關,確保橋梁建設安全。各地在選擇橋型時,要把安全作為首要因素予以考慮,儘量選用安全系數大的結構和孔跨佈置型式,慎重選用高墩、大跨圬工拱橋等結構型式。
四是進一步加大治超力度,嚴禁超限超載車輛上橋。在專項行動期間,各地要集中開展主題為“嚴懲雙超、保護橋梁安全”的超限超載整治行動。對所有經檢測確認的超限超載車輛,一律先卸載、後處罰,堅持嚴管重罰。各地要對駛入特大橋梁和長大隧道的貨車加強檢測,堅決禁止非法超限超載特別是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車輛上橋行駛。
五是建立健全橋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制定預防和處置橋梁事故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