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委、省政府作出決定,從2007年8月至12月,對城市低保戶和處於城市低保邊緣狀態的城市貧困居民實施暫定為期5個月的階段性生活救助。為此,省政府有關部門已經下發了《關於建立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制度意見的通知》和《關於因豬肉等食品價格上漲對城市貧困居民實施階段性生活救助的通知》。據悉,這是繼今年1月和6月,遼寧省兩次針對部分基本食品價格漲浮,對城市貧困居民實施生活救助後,對城市貧困居民實施的又一次階段性生活救助措施。
《關於建立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制度意見的通知》規定,城市低保邊緣戶是指其收入水平雖然處於城市低保線以上,但實際生活水平低於享受了專項救助後的低保對象的城市居民。其救助項目主要包括:疾病醫療、子女就學和冬季取暖等。關於上述內容的具體救助標準由各市政府根據當地居民生活的實際情況確定。《關於因豬肉等食品價格上漲對城市貧困居民實施階段性生活救助的通知》規定,針對基本食品價格漲浮實施階段性救助的標準為每人每月增發不少於15元的臨時救助金。
日前,省政府已經向各市下撥了階段性救助金的補助金,全省各地已開始將救助金直接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通知》要求,要在年底前,在全省範圍內普遍建立起城市低保邊緣戶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