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廣大消費者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8月24日,青海省工商局與15家省級食品經銷企業和市場開辦企業簽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責任書》。15家企業代表向全省流通領域食品經營者發出確保食品安全倡議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經營安全工作的決定》精神,進一步明確生産經營者、監督管理部門的責任,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青海環海茶葉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范海鈺代表15家省級食品經銷企業和市場開辦企業,向全省流通領域食品經營者發出倡議,在今後的經營活動中,要認真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産品合格證明和産品標誌,並建立産品進貨臺賬,如實記錄産品名稱、規格、數量、進貨時間等內容。始終做到不銷售過期、失效、變質食品,不銷售偽造産地、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冒用認證標誌和名優標誌等食品,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短斤少兩,堅決把不合格食品堵在市場之外,以實際行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者: 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