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部公佈第一批合格港口引航機構名單,黑龍江引航站等23家引航機構榜上有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中央直屬和雙重領導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意見的通知》精神,依照《港口法》和《船舶引航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經交通部審核,已有23家引航機構通過引航資質許可或審查。它們分別是黑龍江、唐山港、青島港、煙臺港、威海港、連雲港、台州港、舟山、嘉興港、福州港、廈門港、泉州港、莆田港、寧德港、廣州港、惠州港、茂名港、深圳港、湛江港、欽州港引航站,天津港、長江、溫州港引航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