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近日下發通知,部署開展2007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
通知明確,今年的土地變更調查結果將作為確定實際耕地面積和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的基本依據,也將作為核定本年度各地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情況的重要依據。2007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將全面查清實際新增建設用地情況和實際耕地變化情況。其中,實際新增建設用地情況包括以前批准本年建設、本年批准本年建設、本年批准本年未建設、本年度未批先建。實際耕地變化情況包括建設佔用減少耕地、災毀耕地、生態退耕、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以及通過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等補充的耕地情況。
按照2007年土地變更調查實施方案要求,依法批准的新增建設用地,按照批准文件將用地範圍標注在土地利用現狀圖上同時,今年只調查當年土地變化情況,歷年漏變更數據和更新調查數據,一律不得納入今年變更流量中,待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結束後一併處理。
通知要求各地應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土地變更調查成果質量,各地應建立土地變更調查目標責任制,將完成情況納入年度考核目標。各地要建立健全縣級全面自查、地(市)檢查與省級抽查的三級檢查制度,實行變更調查結果的問責制度。
按照統一安排,各省要在今年11月25日前,通過網絡上報省級土地變更調查數據成果,並以書面形式報送省級調查工作報告。屆時,國土資源部將組織進行國家級審核和匯總工作。
另悉,變更調查工作結束後,國土資源部將結合遙感監測結果,對部分地區調查成果開展質量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