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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通知銀行業加強信貸支持促進生豬生産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1日   來源:銀監會網站

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
信貸支持力度促進生豬生産發展的通知

    按照全國“菜籃子”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及《國務院關於促進生豬生産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007〕22號)精神,為促進生豬生産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現就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生豬生産發展信貸支持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優先落實生豬貸款計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商業可持續和風險可控前提下,結合自身機構網點分佈和資金配置狀況,抓緊落實生豬貸款專項信貸計劃,做到授信優先安排,資金重點保證。各級銀行業監管機構要及時跟蹤了解生豬貸款專項信貸計劃執行情況,加強檢查督導,確保生豬信貸支持措施落實到位。

    二、合理延長貸款期限。對生産管理規範、信貸記錄良好、産能增加潛力較大的生豬生産企業和養殖戶,最高可延長至3年;對因遭受藍耳病等疫情導致發生貸款拖欠的相關生豬生産企業和養殖戶,應根據其災害恢復困難程度和誠信狀況,給予適度展期,並可繼續追加貸款,以幫助其恢復生産能力。

    三、創新産品和業務。對生豬散養戶要充分利用無需抵押擔保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機制給予支持;對規模較大、資金需求較多的專業養殖戶,要利用農戶聯保貸款機制給予支持,其中,對於實行5戶聯保難度較大的,可以將聯保戶數降低至3戶;對規模較大的生豬生産企業,要積極組織銀(社)團貸款滿足大額資金需求。對生豬産業鏈中的其他生産主體,要加大業務産品創新,通過債項融資、發票融資、保理等業務給予支持。

    四、創新抵押擔保方式。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有關法律框架內積極探索符合農村經濟特點的抵押擔保方式,法律法規不禁止、産權歸屬清晰、價值評估合理的各類資産都可作為生豬貸款的抵(質)押物。各地可積極探索生豬保單質押與生豬或其他牲畜抵押相結合的擔保方式辦理生豬貸款。取消與擔保公司在生豬貸款業務合作方面的資本金起點限制,積極與擔保公司開展合作,鼓勵和支持擔保公司在其代償能力內為生豬貸款提供擔保。

    五、簡化貸款審批手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生豬貸款要採取優先受理、優先調查、優先審批、優先發放措施,在保證貸款要素齊全的條件下,儘量簡化審批流程,確保信貸資金早到位、早使用、早受益。要積極探索建立生豬貸款綠色通道和審批期限管理制度,原則上,應于一週內完成信貸審批手續;其中,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應做到即需即貸。

    六、完善生豬貸款風險管理。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對生豬貸款的風險加強調查研究,對風險的識別、量化、定價和分散要落實具體措施,切實提高防範風險的能力和水平。對風險較低(包括防疫到位,投保生豬保險等)的生豬生産企業和養殖戶,應實行利率優惠政策,並可視具體風險情況適當下浮貸款利率。

    七、調整擴大業務範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要在繼續做好生豬儲備貸款的同時,積極開辦生豬生産類貸款業務。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要切實加快農村地區分支機構組建進度,充實信貸人員,完善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適時面向“三農”開辦生豬貸款業務,積極支持生豬生産發展。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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