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臺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林業産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10 年,林業總産值將達到1200 億元,農民從林業上獲得的人均純收入將達600元。
《意見》明確林業産業鼓勵和扶持發展的八個重點領域:林竹培育業;林下種養業;林果加工業;木竹加工業;竹木制漿造紙業;林業生物質能源産業;野生動植物馴養繁育利用業;生態旅遊業。限制以優質林木為原料的一次性木製品、木制包裝品的生産;限制新建單線規模在5 萬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纖維板項目、單線規模在3 萬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質刨花板項目以及1000 噸/年以下的脂松香生産項目。加快淘汰規模小、資源利用率低、生産能力落後的工藝、技術及裝備;加快淘汰並禁止新建未達到國家環保標準的小型人造板企業、直火法等土法生産松香的小企業、濕法生産纖維板及未達到國家質量標準的林産品加工企業;加快淘汰並禁止新建3.4 萬噸/年以下的非木漿造紙廠和5萬噸/年以下的木漿造紙廠。禁止超過生態承載能力的旅遊活動和藥材、森林食品等林産品採集活動;禁止砍伐天然林營造工業原料林基地。
《意見》要求按照市場經濟體制和森林分類經營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林木採伐利用政策。從五方面推進林業産業化經營:壯大龍頭企業;發展專合組織;強化基地建設;培育名優品牌;完善市場體系。強化林業産業科技支撐,深化林業體制機制改革,鼓勵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地區發展林業産業,鼓勵省外境外資金到四川投資造林和發展林業産業。
《意見》提出將加大林業産業財政資金投入,加強金融信貸支持,落實林業稅費減免政策。2010 年12月31 日前對國有林區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實施企業和單位用於天然林保護工程的房産、土地分別免徵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徵收標準,改革育林基金徵收、管理和使用辦法,徵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還給林業生産經營者,基層林業管理單位因此出現的經費缺口納入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