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從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認真開展主題為“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的2007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
通知指出,黨的十七大是在我國改革發展關鍵階段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會議明確提出,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繼續抓好“五五”普法規劃的落實,要認真做好“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
通知要求,通過宣傳活動,在廣大幹部群眾中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不斷增強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觀念、權利義務相一致觀念、公平正義觀念,牢固樹立並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貫徹落實。
通知確定,2007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重點是:
———學習宣傳黨的十七大關於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精神。學習宣傳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進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學習宣傳發展基層民主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和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學習宣傳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宣傳憲法,大力宣傳規範經濟社會發展、與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相關法律法規,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促進解決民生問題,更好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
———學習宣傳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大力宣傳我國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論成果,宣傳我國的立法、司法、行政執法和法律監督,宣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
———學習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加強公民意識教育。加強對國家意識的宣傳,培養公民對國家制度的認知,提高公民對憲法和法律的認同;加強守法意識的宣傳,引導公民明辨是非、崇禮守法,使法律內化為公民的基本行為準則;加強權利義務意識,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實現權利義務相一致。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圍繞“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的主題,精心組織,認真部署實施,充分發揮其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要載體的作用,在廣大公民中集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使其成為法制宣傳的重要舞臺和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的有效手段。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出本地區、本部門的宣傳活動方案,組織專門力量,認真抓好落實。要注重實際效果,切實加強指導、檢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要積極動員全社會力量支持和參與“12·4”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宣傳活動。
通知要求,宣傳活動要注重實效,服務社會。進一步強化以人為本的理念,結合各類人群的特點,結合群眾的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要把“12·4”法制宣傳與“法律六進”活動有機結合,深入基層社區、農村和單位,把法律知識和法治精神送進千家萬戶;要把“12·4”法制宣傳與法律服務結合,在服務群眾中教育群眾。
通知要求,宣傳活動要創新形式,豐富載體。在總結歷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成功經驗的基礎上,開拓創新,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既要運用好座談會、黨委中心組學習、法制講座、模擬法庭、法律諮詢、法制展覽、法制宣傳欄等傳統宣傳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徑,豐富新載體。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影視、網絡等大眾傳媒的優勢,精心組織製作法制新聞、法制影視、法制文藝節目,開展生動活潑的法制宣傳活動。要注意發揮各種宣傳形式和手段的作用,形成合力,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記者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