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的通知
建標[2007]261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民政廳、殘聯、老齡辦,直轄市建設委(規委、市政管委)、民政局、殘聯、老齡辦,黑龍江農墾總局殘聯:
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需要,也是造福後代、方便殘疾人和老年人,服務於全社會的愛心工程。特別是2002年開展創建全國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市活動以來,我國城市無障礙建設取得了較快的發展,道路、公共建築等設施無障礙化程度有了較大提高,對促進“十一五”期間初步形成我國城市無障礙化基本格局具有重要的意義。
根據國務院批轉的《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和建設部等十三個部委、單位《關於印發〈無障礙建設“十一五”實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建設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決定組織100個城市(名單詳見附件1)開展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活動。
創建城市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採取措施,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按照《無障礙建設“十一五”實施方案》及《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標準》(詳見附件2)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無障礙建設要實施統一管理和監督,各地民政、殘聯、老齡等部門要積極配合開展工作,共同推進創建工作科學有序開展。
建設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將依據有關規定和各城市無障礙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于2008年對創建城市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中期檢查,2010年底進行驗收。
附件:1、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100個城市名單
2、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100個城市名單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秦皇島市、石家莊市、廊坊市、保定市、邯鄲市、武安市、霸州市
山西省:
太原市、大同市、長治市、運城市、晉城市
內蒙古自治區:
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滿洲裏市
遼寧省:
瀋陽市、大連市、遼陽市、鞍山市、瓦房店市
吉林省:
長春市、吉林市、延吉市、遼源市
黑龍江省:
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大慶市
上海市
江蘇省:
南京市、蘇州市、常州市、無錫市、揚州市
浙江省:
杭州市、寧波市
安徽省:
合肥市、黃山市、淮北市
福建省:
福州市、三明市、廈門市
江西省:
南昌市、九江市
山東省:
濟南市、青島市、東營市、煙臺市、臨沂市、鄒城市
河南省:
鄭州市、洛陽市、平頂山市、鶴壁市
湖北省:
武漢市、襄樊市、宜昌市、黃石市
湖南省:
長沙市、張家界市、衡陽市
廣東省:
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中山市、佛山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
南寧市、桂林市、北海市
海南省:
海口市、三亞市
重慶市
四川省:
成都市、攀枝花市、資陽市
貴州省:
貴陽市、遵義市
雲南省:
昆明市、玉溪市、保山市
西藏自治區:
拉薩市
陜西省:
西安市、寶雞市、榆林市
甘肅省:
蘭州市、嘉峪關市、金昌市
青海省:
西寧市、格爾木市、德令哈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
銀川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烏魯木齊市、石河子市、克拉瑪依市
黑龍江農墾總局:
紅興隆分局、建三江分局
附件2:
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標準
一、組織管理
(一)開展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以下簡稱“創建城市”)要成立由政府有關領導牽頭,建設、民政、交通、鐵道、財政、發展改革、民航、公安、教育、宣傳、信息、廣電、旅遊、商務、銀行、衛生、殘聯、老齡等部門參加的無障礙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在無障礙建設中切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
(二)創建城市要制定無障礙建設與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規範或規則性文件。
(三)創建城市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無障礙設施建設作為城市建設和改造的重要內容,將無障礙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多渠道籌措資金,並撥出專門經費用於無障礙建設的組織管理。
(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採取措施,確保新建的道路和建築物在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及監理等各個環節嚴格執行《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JGJ50-2001)、《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JGJ122-99)。凡進行擴建、改建的道路和建築物,應參照上述有關規範同步進行相應的無障礙改造,且應保證使用功能的系統性和連貫性。
鐵道、交通、民航、公安、教育、旅遊、衛生、郵政、電信、金融部門積極貫徹《鐵路旅客車站無障礙設計規範》、《民用機場旅客航站區無障礙設施設備配置標準》、《特殊教育學校建築設計規範》等相關無障礙規範、標準、文件,切實推進相關設施無障礙建設;
宣傳部門組織有關媒體,關注宣傳無障礙,創造良好無障礙社會輿論氛圍;
信息、廣電部門,採取措施推進信息無障礙建設;
民政、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殘疾人聯合會積極向政府、有關部門、有關方面反映老年人、殘疾人等的無障礙需求,對城市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使用提出意見,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做好《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的宣傳、培訓、貫徹、監督檢查等工作。同時切實抓好本部門老年人福利設施、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的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工作,發揮示範作用。
(五)無障礙建設領導小組要制定既有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造計劃,並分工負責實施。
(六)已經建成的無障礙設施應符合規範、標準,並確保使用情況良好。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無障礙設施的監督管理,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侵佔、破壞無障礙設施的行為進行處罰。
(七)建立有效社會監督機制,如新聞媒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殘疾人、老年人監督員隊伍等,對無障礙建設和管理進行監督。
(八)組織開展對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執行無障礙相關標準規範的自覺性和能力。
(九)有關建設設計單位的專家組成無障礙建設技術指導組,承擔無障礙建設的規劃、施工、改造和特別環境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十)組織開展無障礙宣傳工作,製作播出無障礙公益廣告、宣傳片、專題片、印發宣傳資料,提高公眾的無障礙意識,教育公眾維護、愛護無障礙設施,形成無障礙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城市道路無障礙建設和改造
(一)緣石坡道
1、城市市區和郊區進行新建、擴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單位出入口及人行橫道等處緣石坡道設置率達100%,緣石坡道儘量採用全寬式單面坡緣石坡道。並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技術要求。
2、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橫道各種路口坡化改造率(含新建率)不低於60%,“十五”12個全國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市、28個受表彰城市和省會城市為80%,且佈局合理,緣石坡道儘量採用全寬式單面坡緣石坡道。
(二)盲道
城市各區、縣、鎮中心位置新建、擴建、改建的主幹道及商業街、步行道等人行道,應設置行進盲道和提示盲道。公園、廣場、重點公共建築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設置提示盲道和行進盲道,嚴格控制行進盲道實施範圍和寬度。並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技術要求。
(三)其他設施
1、新建、擴建、改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橫道設過街音響信號裝置,人行橫道的安全島能使輪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設輪椅坡道和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和國際通用無障礙標誌牌。
2、已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橫道根據實際使用需要,增設過街音響信號裝置。人行橫道的安全島修建輪椅通道。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宜增設輪椅坡道和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和國際通用無障礙標誌牌。
三、公共建築設施無障礙建設與改造
(一)進行新建、擴建、改建的辦公科研建築、商業服務建築、文化紀念建築、觀演體育建築、醫療建築、學校與園林建築、室外公共廁所、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各類公共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100%。並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技術要求。
(二)對已經建成的各類公共建築的服務設施進行相應的無障礙改造,其中:
1、政府辦公建築,綜合(專科)醫院,城市廣場、城市公園、大中型商場、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務區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60%,“十五”12個全國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市、28個受表彰城市和省會城市80%,且佈局合理。
改造主要內容為:建築物出入口坡化處理、安全走道及樓梯、無障礙廁所及廁位、停車場設置無障礙停車位、在顯著醒目位置設無障礙標誌、大型場所設置無障礙行進路線圖,醫院、公園等公共服務建築同時要設低位服務台、低位窗口、低位電話。
2、飯店、賓館、郵政、電信、銀行、室外公共廁所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40%,“十五”12個全國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市、28個受表彰城市和省會城市60%,且佈局合理。
改造主要內容為:建築物出入口坡化處理、安全走道及樓梯、無障礙廁所及廁位、停車場設置無障礙停車位、在顯著醒目位置設無障礙標誌、大型場所設置無障礙行進路線圖,郵政、電信、銀行等公共服務建築同時要設低位服務台、低位窗口,有條件的設低位電話,賓館、飯店同時要有一定數量的無障礙客房。
3、文化館、圖書館、科技館、展覽館、博物館、紀念館、影劇院、音樂廳,體育場館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50%,“十五”12個全國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市、28個受表彰城市和省會城市70%,且佈局合理。
改造主要內容為;建築物出入口坡化處理、安全走道及樓梯、無障礙廁所及廁位、停車場設置無障礙停車位、在顯著醒目位置設無障礙標誌、大型場所設置無障礙行進路線圖,文化觀演建、體育建築同時要設低位窗口和輪椅席位。
4、中小學、托幼建築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20%,“十五”12個全國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市、28個受表彰城市和省會城市30%,且佈局合理。
改造主要內容為;建築物出入口坡化處理、安全走道及樓梯、無障礙廁所及廁位、停車場設置無障礙停車位、在顯著醒目位置設無障礙標誌。
高等院校改造內容參照其他公共建築和居住建築改造內容進行。
四、公共交通設施無障礙建設與改造
(一)城市新建、擴建、改建軌道交通、民用機場、鐵路旅客車站、汽車站、客運碼頭應實現無障礙化。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鐵路旅客車站無障礙設計規範》、《民用機場旅客航站區無障礙設施設備配置標準》等技術要求。
(二)已建軌道交通、民用機場、鐵路旅客車站、汽車站、客運碼頭應進行無障礙改造。
主要改造內容為:出入口坡化處理、輪椅水平及垂直通道設施、低位售票口、無障礙廁所或廁位、鐵路旅客站臺、軌道交通站臺及公交車站等候區設行進盲道和提示盲道、主要公交車站設置盲文站牌、大型場所設置無障礙行進路線圖、無障礙標誌,機場有方便殘疾人登機的升降裝置,鐵路旅客車站、長途汽車站、地鐵、輕軌站臺高度與車廂地板基本平齊,客運碼頭有方便殘疾人登船的裝置。
(三)飛機、地鐵、輕軌車輛、鐵路客車、公共汽車、電車、客輪等公共交通工具適應殘疾人的需要。
主要改造內容為: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輪椅席位。
五、特殊設施無障礙建設與改造
(一)新建、擴建、改建與殘疾人日常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特教學校、福利企業、康復中心、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養老機構、老年人服務設施應實現無障礙化。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特殊教育學校建築設計規範》、《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無障礙標準》等技術要求。
(二)已建特教學校、福利企業、康復中心、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養老機構、老年人服務設施進行無障礙改造,改造率80%。
主要改造內容為:出入口坡化處理、安全走道及樓梯、有條件的設無障礙電梯、無障礙廁所及廁位、低位服務台、室內外主要位置地面鋪設行進盲道和提示盲道。
(三)逐步對殘疾人、老年人家庭進行無障礙建設和改造。
建設改造內容為家庭入口、廚房、臥室、廁所,要方便殘疾人、老年人出入和使用。
六、居住小區、居住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與改造
(一)新建、擴建、改建居住小區、居住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100%。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技術要求。
(二)已建居住小區改造率不低於40%,“十五”12個全國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市、28個受表彰城市和省會城市60%,且佈局合理。
主要改造內容為:小區內人行道、公共綠地、公共服務設施、殘疾人專用停車位。
(三)已建高層和中高層住宅、公寓、宿舍建築無障礙改造率不低於60%,“十五”12個全國無障礙設施建設示範城市、28個受表彰城市和省會城市80%,且佈局合理。
主要改造內容為:居住建築出入口坡化處理、沒電梯的不作要求、有電梯等更換電梯時再選用無障礙電梯、公寓、宿舍設無障礙公共衛生間。
七、信息交流無障礙建設
(一)電視新聞、電影、電視劇中加配字幕。
(二)電視臺開辦有手語節目。
(三)在醫院、車站、城市中心廣場等重點公共場所和城市重點線路公交車建立信息屏幕系統。
(四)在商業、醫院等服務行業從業人員中推廣手語。
(五)研發推廣方便盲人、聾人使用的信息交流産品服務。
(六)開發適合殘疾人使用的專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