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貴州省委、省政府召開資源開發中損害群眾利益和破壞生態環境情況通報會。省委副書記王富玉、副省長孫國強出席會議。
會上,孫國強傳達了省委書記石宗源同志對貴州資源開發中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和保護生態環境問題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通報了有關情況,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六盤水市、畢節地區、黔西南州彙報了有關情況。
王富玉指出,各級黨委、政府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樹立“保住青山綠水也是政績”的觀念,始終不渝地貫徹環境立省戰略,抓住機遇,切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要按照石宗源同志關於資源開發要做到“護我環境、惜我資源、利我地方、惠我群眾”的要求,提高認識,切實增強維護群眾利益和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要在資源開發中注意保護環境,既要算經濟賬,也要算政治賬,決不能走先破壞、後恢復,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要注意節約資源,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防止掠奪性開採,按照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的原則,發展循環經濟,既對得起歷史,也對得起未來;要注意維護群眾利益,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時,政府要當好公共資源的管理者、企業責任的監督者、群眾利益的捍衛者,真正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王富玉強調,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兼顧“三者”利益,建設和諧礦區的意見》精神,持續深入、紮實有效地做好資源開發中損害群眾利益和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的整治工作。要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加大礦群糾紛的調處力度,及時解決人民群眾的合理訴求。要明確國土、煤炭、環保、政法、維穩、紀檢、監察、宣傳等相關部門的職責,加大執法、監管、治安綜合治理、監督及問責力度,合力整治資源開發秩序。要嚴格執行礦産資源勘查開發準入標準,強化礦山企業的治理責任,建立對礦産資源開發中損害群眾利益和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的監督與責任追究並重的約束機制,建立礦區生態保護和群眾利益的保障制度,從源頭上建立起防範資源開發中損害群眾利益和破壞生態環境的長效機制。
王富玉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部門要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各企業要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形成維護群眾利益和保護生態環境的強大合力。要加強對資源開發中損害群眾利益和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的督查,嚴格考核,對因工作不力、工作不負責任而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相關責任人,要進行嚴肅查處。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企業保護生態環境的自覺性,引導群眾合理、合法地表達利益訴求,促使政府科學、依法地承擔起維護群眾利益、保護生態環境的責任,推進和諧礦區建設。
各市(州、地)黨委、政府(行署),省直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了通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