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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開展"12•4"法制宣傳活動 增強公民法律意識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05日   來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同志,我丈夫在上班路上被車撞傷,能算工傷嗎?”“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6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名過路婦女求解,長沙市岳麓區司法局工作人員熱情做答,並贈送給她1本《城鎮居民普法簡明讀本》。這是昨天(4日)在湖南省會長沙街頭的一幕。

    昨天(4日)是“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暨第五屆湖南省社區法制宣傳日,宣傳主題為“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和“傳播法律知識,關注民權民生,共建和諧社會”。全省各地紛紛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以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為促進提高全省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推進依法治省和構建和諧湖南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4日上午,湖南省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與長沙市司法局及岳麓區司法局在汽車西站附近舉行了大型法律宣傳活動,通過法律圖片知識及法律案例條文展覽、發放普法資料、法律諮詢、文藝表演、法律知識有獎搶答等形式,向過往群眾普及法律知識,提供法律幫助。全省其他市州也通過開展法制講座、知識競賽、法律諮詢、送法下鄉和法律進社區等形式,進行了生動活潑的法制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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