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豬肉質量安全,有效保護消費者的利益,近期,青海省財政出臺了《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予以補助。
無害化處理財政補貼包括病害豬損失補貼和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病害豬損失補貼的對象為提供病害豬(活體)的貨主和自宰經營的企業。財政補貼標準為500元/頭;無害化處理費用補貼的對象為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財政補貼標準為80元/頭。具體申報程序是在每年年終,由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提出申請,報同級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會同農牧、商務等相關部門核實情況後,于次年年初予以補助。
這項政策的出臺,將對保證豬肉質量,防止病害豬流入消費市場産生積極的引導作用。(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