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測繪局徵求對《國家測繪局關於加強測繪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測繪工作的意見》(國發[2007]30號)精神,進一步加大測繪市場監管力度,為測繪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近日,國家測繪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測繪主管部門等單位印發了《國家測繪局關於加強測繪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要求各單位於2007年12月25日前將意見反饋到該局。
國家測繪局關於加強測繪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
(徵求意見稿)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測繪主管部門: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整個社會對測繪的需求日益增長,測繪市場不斷發展。目前,已經形成由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産測繪、地理信息系統、GPS測量、攝影測量、地圖編制出版、導航電子地圖等共同構成的綜合性測繪市場。測繪市場已經成為我國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大測繪市場監管力度,是《國務院關於加強測繪工作的意見》(國發[2007]30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的工作要求。為了貫徹《意見》精神,為測繪事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根據當前我國測繪市場現狀,國家測繪局就加強測繪市場監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測繪市場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在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和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積極努力下,測繪市場監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國測繪市場秩序比較混亂的狀況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測繪項目招投標和發承包活動還很不規範,測繪市場不公平競爭還比較突出,不正當交易時有發生,測繪項目的部門保護和行政壟斷現象還相當普遍,無資質測繪、超資質超範圍測繪、採用挂靠或借用資質證書手段承攬測繪項目、非法採集提供地理信息、非法買賣國家秘密測繪成果、非法編制地圖和侵權盜版等違法違規行為還比較嚴重等。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站在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提高服務保障水平的高度,深刻認識加強測繪市場監管工作對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對於保護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對於促進測繪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這項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
二、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全面監管和突出重點相結合的原則。要在全面監管的基礎上,集中力量解決好重點地區、重點市場和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監管,通過局部階段性成果推動全局工作。二是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要在治理測繪市場的同時,加快配套法規制度建設,健全監管工作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力量,逐步完善測繪市場監管體系,從源頭上規範測繪市場秩序。
(二)工作目標。從2008年起,爭取用五年左右的時間,通過對各類測繪市場及其交易行為的監督、規範、控制、引導和協調,使測繪市場各方主體的法制意識明顯增強,招標投標活動基本規範,不平等競爭和不正當交易得到有效遏制,測繪項目價格趨於合理,違法轉包得到制止,測繪項目部門保護和行政壟斷基本杜絕,非法測繪得到有效整治,重復測繪得到有效控制,測繪市場信用體系基本建立,實現測繪市場動態監管,為測繪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三、重點應當抓好的幾項工作
(一)嚴格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擔測繪項目單位的資質監督檢查,加大對無資質測繪、超資質超範圍測繪、採用挂靠或借用資質證書手段承攬測繪項目等的查處力度。對從事地理信息數據的採集、加工、提供等活動的單位,對從事導航電子地圖製作涉及測繪活動的單位,對從事以測繪為目的進行航空攝影的單位,要求必須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要加強測繪資質年度註冊和日常監管工作的有機結合,重點加強日常監管,對不符合資質條件的單位,依法予以登出測繪資質、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測繪資質的處罰。
(二)加強對測繪項目招標和發包活動的監管
1、強化監督。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招標投標法納入測繪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增強測繪項目單位依法規範招標的自覺性。對違法招標、發包活動進行綜合整治,協調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堅決查處測繪項目招標、發包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2、完善制度。從2008年1月1日起,凡超過20萬元的測繪項目,必須依法實行招標。對符合招標條件的單位,不得因其地域、行業、所有制不同而加以歧視、限制或排斥;對不適宜招標的測繪項目,要將書面説明材料送項目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落實招標公告發佈制度,公開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規範評標機構和評標活動,禁止讓投標價格低於合理成本的投標人中標。對於規避公開招標或弄虛作假的、向無資質單位發包的、迫使測繪單位以低於測繪成本承包的,要依法進行查處。
(三)加強對測繪合同行為的監管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簽訂測繪合同的管理,凡測繪項目當事人不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簽訂測繪合同的,或者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必須責令限期改正。要加強對測繪合同價款的監管,不得違反測繪收費標準的規定強行簽訂合同。要加強對測繪合同履約行為的監管,強化權力與義務。要指導測繪項目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妥善解決合同糾紛。
(四)加強對測繪市場競爭秩序的監管
當前,承攬測繪項目的單位,既有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單位,也有享有公共財政資金的單位。競爭主體的不平等,往往引發惡性壓低測繪項目價格、低於測繪成本承包等問題。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引導發揮市場的資源配置基礎性作用,妥善處理兩種不同性質單位之間的利益矛盾。要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建立測繪工程産品價格的監管機制,治理低於測繪成本的惡性壓價競爭。要繼續認真治理測繪領域商業賄賂行為,規範測繪經營活動。要堅決打破測繪項目的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維護測繪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五)加強對測繪項目轉包、違法分包的監管
依照招標投標法和測繪法律法規的規定,測繪項目的分包量不得大於項目總承包量的百分之四十,且不得將項目主體和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不定期地到測繪現場組織檢查,發現有轉包或者違法分包行為的,要對承包單位、分包單位依法予以查處,並給予公開通報。要探索建立測繪項目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備案制度,為總包、分包雙方和規範分包活動提供相應服務,監督和規範測繪單位分包行為,依法查處測繪項目轉包行為。
(六)加強對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管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進入市場的測繪項目執行國家統一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的監督檢查。要加強對房産測繪、導航電子地圖和重大測繪項目等的質量監督,保證成果質量,維護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務。要認真研究提高測繪成果質量的有效方法,探索建立測繪質量監理制度。
(七)建立和完善測繪市場信用體系
1、加強政府信用。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依法行政,確保所制定的各項政策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對於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失信給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造成其合法權益損害的,要通過完善制度給予救濟和補償。要加強政務公開,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在政府網站上及時向社會公示或公告各類測繪行政許可結果和有關政務信息,增強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加強誠信建設。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測繪市場失信行為的多發環節,有針對性地加強誠信機制建設。要建立獎懲制度。對信用良好的單位,在招標投標、資質審查、評獎評優等方面給予照顧;對信用不良的單位,加大曝光和懲處力度。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通過網絡、報刊、電視、廣播等媒介,向社會發佈信用信息。要建立信用修複製度。對信用不良的單位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的,由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前解除曝光公示和市場禁入等限制。
3、完善信用平臺。2008年,國家局將在已經正式運行的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基礎上,組織研發信用信息子系統,主要用於測繪市場信用信息的採集、傳送和發佈,實現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之間的信用信息共享。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測繪局的統一部署,積極建設和使用信用信息子系統。要以該系統為基礎,建立和使用可向社會開放的測繪市場誠信平臺。要及時匯總整理本地測繪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日常處罰決定和不良行為記錄,按照一定權限上傳至信用信息子系統,形成基礎性誠信信息檔案記錄。
4、發揮仲介作用。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注意發揮測繪學會協會在測繪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要指導測繪學會協會開展測繪市場信用專題研究,參與信用制度建設,協助制定信用標準,並承擔一些日常具體工作。要支持測繪學會協會建立以會員單位為基礎的自律維權信息平臺,對會員單位積極開展重合同、守信譽、依法測繪的文明倡導,形成行業內的自律機制,強化守信意識。
5、營造信用氛圍。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好測繪市場信用的教育和宣傳,通過舉辦理論研討、知識培訓、法制講座、技術諮詢等各類以信用為主題的活動,把信用教育與測繪普法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增強輿論宣傳的社會影響和實際效果,努力營造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的測繪市場氛圍。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部署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地測繪市場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抓緊啟動工作部署,研究制訂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負責機構和責任人。要指導、督促、檢查市、縣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市場監管工作。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本地加強測繪市場監管工作的實施方案,于2008年1月底前報國家測繪局。
(二)健全市場監管法規制度建設
健全測繪市場監管法規制度建設,是規範測繪市場秩序的政策保障。國家測繪局將重點加強測繪資質、市場、質量、合同、信用、監理等法規制度的研究制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結合本地測繪市場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和完善測繪市場監管的各項配套規章制度。通過五年左右時間的努力,健全測繪市場監管的法規制度。
(三)完善測繪市場監管工作機制
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逐步完善內部配合、外部協調、行業自律、公眾監督的測繪市場監管工作機制。對內依據各部門的市場監管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對外積極爭取支持和做好協調,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形成監管合力。要引導發揮測繪行業自律組織在市場監管中的教育、監督和約束功能。要加大測繪市場違法違規案件的披露和查處工作,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加強社會監督。
(四)加強測繪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健全測繪行政執法隊伍是測繪市場監管取得實效的組織保證。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市、縣測繪行政執法主體的落實,提高市、縣測繪行政執法隊伍的業務素質,協調解決編制、經費和裝備不足等問題。要進一步下移執法重心,發揮市、縣測繪行政執法隊伍在市場監管中的重要作用,並加強對其指導、培訓、監督和檢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測繪市場監管工作,努力建立“有序進出、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公正規制”的測繪市場秩序,為測繪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開拓思路,認真總結經驗,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局行業管理司報告。
聯絡電話:010-68354317,68314765(兼傳真)
電子郵箱:chzz@sbs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