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關於下達2007年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的通知》(財農[2007]392號,財農〔2007〕393號,財農〔2007〕394號),2007年共計下達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2.24億元。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已下發《關於落實2007年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的通知》(林基貸〔2007〕27號),將具體貼息項目通知各省(區、市)林業主管部門,並對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認真做好2007年貼息資金落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