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7年6月10日溫家寶總理關於“對我國幾大湖泊的生態安全問題,要逐一進行評價,並提出綜合治理措施。此項工作要會同地方政府、發改委、水利部一起進行。工作部署要區分輕重緩急,有步驟有計劃進行”的批示要求,國家環保總局于2007年12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開了全國重點湖泊水庫生態安全調查及評估項目第二次工作會議,會議確定將三峽庫區、太湖、巢湖、滇池、黃河小浪底水庫、丹江口水庫、洞庭湖、鄱陽湖、洪澤湖等9個湖庫列為全國重點湖庫生態安全評估的範圍,三峽庫區、太湖、巢湖作為全國重點湖庫生態安全評估的首批項目,國家將給予專項資金支持。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要求,三峽庫區將在2008年率先全面開展並完成生態安全調查和評估工作,為國家進一步加強三峽庫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決策參考,也為其它重點湖庫生態安全的評估提供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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