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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08年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1月19日開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7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2008年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1月19日開考
    教育部有關部門提醒廣大考生調適心態,誠信考試

    今年全國研招考試初試定於1月19日至20日(個別考試科目在21日)舉行,共有120萬考生在全國各地參加考試,教育部有關部門提醒廣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1.調適心態,輕鬆應考

    應對研究生招生考試,主要靠平時積累,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具備真才實學。教育部提醒考生要以平常心看待考研,考前及考中要學會主動調適正確的應試心理。一是要保持穩定的心態,及時排除過度焦慮和緊張等不良情緒,使自己處於放鬆和積極的心境之中;二是要注意勞逸結合,及時排除學習疲勞,保持考前、考中身心健康、精力充沛;三是熟悉考試的各項要求,仔細閱讀招生簡章、考生須知、考場規則等有關考試的規定和具體要求,做好證件(准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文具等方面的準備、檢查,熟悉交通路線、考場具體位置及周邊環境。

    2.誠信考試,謹防受騙

    當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手段兜售所謂“考研試題”和提供代考、助考服務,騙取考生錢財,非法牟取利益。少部分考生心存僥倖,上當受騙,既蒙受了經濟損失,又影響了正常的備考。為打擊不法行為,維護考生利益,保證碩士生考試的公平公正,國務院新聞辦、公安、信息産業、教育等有關部門正聯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於代考、助考、網絡詐騙及涉嫌在考前和考中非法傳播與考試相關內容的網站、機構及人員依法進行嚴肅查處。截至1月16日,全國共查處非法網站84個,查處涉嫌代考、助考QQ號碼94個,查處涉及販賣試題答案、作弊工具及提供助考服務的有害信息千余條。

    3.違規必究,作弊必罰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有關規定,對於違規考生,如是在校生,將由其所在學校給予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理,其中對於由他人代考、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包括手機、無線耳麥、對講設備等)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如是在職人員,教育考試管理部門將其作弊行為記錄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給予嚴肅處理。對於團夥作弊、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考生在國家教育招生統一考試中的違規事實及處理結果將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並作為錄取考核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教育部有關部門希望廣大考生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共同構建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保證碩士生招生考試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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