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鮮活農産品銷售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鮮活農産品運輸和銷售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9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大範圍、持續性雨雪天氣情況下的鮮活農産品運輸和銷售工作,保障春節市場供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市場監測,摸清實際情況
要充分利用城鄉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加大對城市和農村市場鮮活農産品購銷情況的監測力度,重點關注主銷區和主産區鮮活農産品滯銷、脫銷和價格異常等問題。同時,要摸清各類應季上市的鮮活農産品産量、銷售渠道、運輸方式,以及需求量、實際供應量、銷售網絡等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二、做好産銷銜接,促進跨區域流通
各地商務部門要支持農産品批發市場、大型流通企業和運銷大戶,積極到海南等鮮活農産品重要産地採購。通過産銷銜接會、網上對接會、大型企業供應鏈系統等多種形式,開展産銷對接活動。要採取切實措施,為企業牽線搭橋,支持主銷區企業增加商業庫存。
三、加大協調力度,解決企業運輸困難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派專人,及時掌握鮮活農産品運輸情況,主動與鐵路、交通部門溝通協調,提出運輸需求,開闢綠色通道,建立應急調運機制,保障鮮活農産品運輸渠道暢通。特別要發揮大型物流企業的優勢,優先安排易腐、易爛鮮活農産品的運輸。
四、降低銷售成本,減免流通環節費用
在各地政府領導下,配合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清理鮮活農産品批發銷售環節的各種收費項目。引導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主動減半徵收車輛入場費等費用。
各地商務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將有關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鮮活農産品市場供應。
商務部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