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打盜搶抓逃犯”專項鬥爭辦公室2月3日發出通知,要求災區公安機關堅決防範和打擊趁災犯罪活動。
通知要求災區公安機關高度關注並加強對交通沿線和車站、機場、碼頭等人員大量滯留、聚集的部位和場所,客貨運、金融貿易、生産生活資料供應等易發生盜搶犯罪的行業和部門治安情況和犯罪線索的蒐集、掌握,主動出擊,及時預防,嚴厲打擊。對車站、碼頭和機場等滯留旅客多的場所,要組織專門力量和便衣行動隊員強化巡邏、監控,打擊扒竊、拎包等現行犯罪,及時化解滯留人員可能出現的矛盾糾紛和不安定事端;對國省道車輛積壓、擁堵的重點路段,要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有效防範車匪路霸和盜搶滯留乘客財物等犯罪活動;對救災物資調撥點、金融網點、超市商場等重點場所及周邊區域,要認真落實好安全防範措施,嚴防“撈一把回家過年”等侵財犯罪的發生;對盜竊、搶劫、破壞救災物資、設備和哄搶公私財物、利用車票緊張實施詐騙、盜竊市政設施和“三電”設施等影響救災工作的犯罪,及侵害駕乘人員和滯留乘客的扒竊、拎包、搶奪、車匪路霸等犯罪,黑惡勢力乘隙欺行霸市、尋釁滋事、辱罵毆打、敲詐勒索和故意傷害等犯罪,要發生一起及時偵辦處理一起,堅決嚴懲趁亂危害群眾安全感、影響社會治安穩定的犯罪分子,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和社會治安大局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