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煤電油運和搶險抗災應急指揮中心
公 告
第22號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關於做好災後恢復重建期間生産安全和交通安全的公告
當前,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正在緊張進行,春運返程高峰仍在持續,各類交通運輸壓力增大,冰雪融化引發次生地質災害進入易發期。為切實做好生産和運輸的安全防範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國務院煤電油運和搶險抗災應急指揮中心公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災後恢復重建的安全生産工作。災區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防止片面追求速度,忽視安全的傾向,要履行安全主體職責,強化生産和運輸的安全管理,將安全措施和責任落實到人。要加強安全生産的監督檢查,切實防範冰雪融化後的次生災害,全面排查重點領域、重點工程、重點地帶的安全隱患,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確保旅客運輸安全。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根據客流量和天氣狀況,合理安排車次、船期、航班,落實各類強化應急措施,加大對車船超載、超限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登車(機、船),確保春運安全。加強車站、碼頭以及商(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管理,避免發生人員踩踏等惡性事故。
三、加強生産安全管理。在恢復重建的施工過程中,要加強安全生産管理,嚴格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電網修復重建要科學合理安排搶修進度,妥善安排搶修力量,加強施工機械和設備的安全管理,完善應急措施,嚴防融冰過程中因倒塔、斷線引發安全事故。受災停電停産煤礦復産前,必須由救護隊或專業人員進行瓦斯排放,排水達到正常,井下設施經檢修達到完好。節日停産放假或進行檢修的煤礦,復産前要嚴格驗收標準,逐礦檢查驗收,符合標準的方可復産。恢復生産的礦井要嚴格按照核定能力組織生産,嚴防因超能力、超強度和超定員生産造成事故。煤礦企業要加強企業自備發電設備和內部電網的運行維護,一旦停電停風要立即撤出井下作業人員。
四、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天氣轉暖後儘快對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進行集中檢查,對危險路段特別是次生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鐵路、公路、橋梁和沿線邊坡進行全面排查。要儘快修復受損的公路、鐵路及各種行車警示標誌。儘快組織修補嚴重影響行車安全的受損路面,並保證施工中的行車安全。鐵路部門要加強擺渡運輸車輛的整修,對道岔轉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整治,保證其運行正常。民航部門要嚴格執行安全標準和保障程序,確保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