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全國煤電油運保障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産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的通知》以及鋼鐵、水泥行業淘汰落後産能的有關政策,安徽省經委于2008年1月26日下發通知,要求從2008年2月1日起對高耗能、高污染的小鋼鐵、小水泥企業停止供電。
鋼鐵行業:對執行差別電價的第一、二批淘汰落後鋼鐵生産能力,按國家産業政策應在2007年底前淘汰而未實施淘汰的鋼鐵生産企業,從2008年2月1日起全部停止供電。水泥行業:對2007年底前應淘汰的落後水泥産能,未在規定期限內淘汰的企業,從2008年2月1日起全部停止供電;對2008年6月底前應淘汰的企業,列入錯峰限電第一序列進行調度。
供電部門嚴格按照省經委通知確定的淘汰落後産能企業名單,按時做好停止供電和限電工作。據省電力公司調度統計,2月1日全省已對272戶落後的小鋼鐵、小水泥企業停止供電,合計關停變壓器容量76.3萬千伏安,負荷64.2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