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為北京奧運會和改革開放三十週年紀念活動安全順利舉辦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近日決定,2008年3至9月,在全國範圍內集中組織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活動(簡稱“兩個排查”活動),集中力量解決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
中央綜治委在下發的通知中指出,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這項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協作意識,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抓緊抓好,抓出成效。要通過開展“兩個排查”活動,做到對各種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社會矛盾、民間糾紛、信訪問題和突出治安問題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進一步夯實各項基礎工作,進一步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努力實現信訪總量及群體性事件下降、“民轉刑”案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標。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確保“兩個排查”活動取得實效。要實行“零報告”制度。對於該排查出的問題沒有發現,或者發現了沒有及時解決而釀成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災害性事故的,要嚴格實行責任倒查,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對責任單位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