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長呂祖善4月3日主持省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浙江省煤炭、成品油、天然氣專項發展規劃》。
會議傳達了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的有關情況,並就浙江省貫徹落實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今年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
會議要求,杭嘉湖地區和有關部門要繼續完善區域供水安全保障體系和藍藻事故防範措施,全力防止因水質影響飲用水安全;要以“三大清水環境工程”為抓手,深化水污染治理的各項措施,加強生態修復;要抓緊落實已啟動項目,層層落實減排責任,深入推進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並與國家有關部委做好對接。
近年來,浙江省高度重視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工作,一手抓防範,做好防範和應對藍藻暴發的工作,確保飲用水安全;一手抓治理,把太湖水環境治理作為全省“811”環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動和“811”環境保護新三年行動的重中之重來抓,著力從根本上解決水污染、改善水環境。目前,杭嘉湖地區已創建合格、規範飲用水源保護區35個,服務人口達446.7萬人,進一步健全藍藻防治等應急措施;去年杭嘉湖三市共實施減排項目238個,累計削減COD0.99萬噸,因環境保護需要,“關、停、並、轉、遷”企業165家;到去年底,該地區累計建成污水處理廠39個,在全省率先實施城鄉一體化的垃圾集中收集處置機制,今年年底前,74個尚未建成污水處理設施的建制鎮都將建成集中污水處理設施或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置;加快推進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去年完成305個存欄3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治理,今年將全面推進存欄1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的治理;加強污染源監控體系建設,省、市、縣三級全部建立了污染源在線監控中心,杭嘉湖地區所有重點污染源企業都已經建成在線監測監控裝置。
會議指出,面對資源與環境的雙重制約,浙江省要按照構建和諧社會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努力協調好經濟、環境和能源之間的關係,逐步構建穩定、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體系,以能源的可持續利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會議還聽取了關於2008年省政府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的彙報,聽取和審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的修改説明。
副省長、省政府秘書長參加會議。 (記者 嵇哲)